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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富安达睿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富安达睿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 2025年4 月 19 日至 2025年 5月 14 日 17:00 止(投票表决时间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指定系统记录时间为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终止富安达睿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议案》进行表决。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 2025年 4月 18 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共计803,328.64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544,541.01 份的 52.01%。上述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满足法定会议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持有人大会计票由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监督、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见证,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公证。
表决结果如下:
本次持有人大会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803,328.64 份,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803,328.64份,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00 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00 份,同意《议案》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的 100.00%。同意《议案》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 10,000 元,律师费 20,000 元,合计 30,000 元。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5 年 5月 15日表决通过了《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 5 日内将本次大会决议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情况
1、《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关于终止富安达睿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将自 2025年 5月17日起不再接受赎回、转换转出申请,本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