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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银汇理金季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21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农银金季三个月持有债券 基金代码 020583
下属基金简称 农银金季三个月持有债券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0583
下属基金简称 农银金季三个月持有债券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0584
基金管理人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3月4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每笔认/申购所得基金份额持有3个月后每个开放日开放赎回
基金经理 史向明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4年3月4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0年7月1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流动性良好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的持续跟踪,基于对利率、信用等市场的分析和预测,综合运用久期配置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类属配置策略、信用债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跨市场投资策略等策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型基金,低于股票型、混合型基金。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农银金季三个月持有债券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认购费 M<100万元 0.3%
100万元≤M<500万元 0.15%
M≥500万元 1,000元/笔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万元 0.3%
100万元≤M<500万元 0.15%
M≥500万元 1,000元/笔
注: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通过公司
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适用的申购费率为对应申购金额所适用的原申购费率的10%;申购费
率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其中,养老金客户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
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
划、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符合人社部规定的养老金产品、职业年金计划、养老目标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
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
管理人将依据相关规定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赎回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期限最短为三个月,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2%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农银金季三个月持有债券C 0.1%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8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9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2、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
托管人所托管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3、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为由基金整体承担的年费用金额,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本基金未披露过年度报告,暂无综合费率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本基金的预期收益水平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
基金。本基金所面临的投资组合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除投资组合风险以外,
本基金还面临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本基金法
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一系列风险。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债券市场,因此债市的变化将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该类债券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
投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
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2)持有期锁定风险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三个月持有期,相应基金份额在三个月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
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三个月持有期到期日
前(不含当日)不能赎回或转换转出基金份额的风险。
(3)发起式基金及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持有期限不
低于三年。三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
所持有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
自动终止并按其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本基金继续存续的,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
规定。故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4年1月3日证监许可
[2024]23号文注册。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其投资所涉及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
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
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某
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型基金,低于股票型、混合型基金。投资有
风险,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
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
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
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
定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
自动终止并按其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本基金继续存续的,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
规定。故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三个月持有期,相应基金份额在三个月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
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三个月持有期到期日
前(不含当日)不能赎回或转换转出基金份额的风险。
本基金销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
供方、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本基金暂不向金融
机构自营账户销售(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但基金管理人未来可对销售对象进行调整并另行公告,具体销
售对象以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为准。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
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招募说明书在编制完成后,将存放于基金管理人所在地、基金托管人所在地,供公众查阅。投资人在支
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制件或复印件。投资者也可在规定网站上进行查阅。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abc-ca.com),客户服务热线:4006895599、021-61095599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