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圆信永丰瑞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6月04日
送出日期:2024年06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圆信永丰瑞盈债券 基金代码 020815
基金简称A 圆信永丰瑞盈债券A 基金代码A 020815
基金简称C 圆信永丰瑞盈债券C 基金代码C 020832
基金管理人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04月30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陈臣 2024年04月30日 2010年03月01日
许燕 2024年04月30日 2011年04月01日
其他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注: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以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以下简称“港
股通标的股票”)、国债期货、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股票、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综合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等因素,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整体资产配置策略动态调整大类金融资产的比例。在充分分析债券市场环境及市场流动性的基础上,决定组合的久期水平、期限结构和类属配置,并在此基础之上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适当参与股票市场投资,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债券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国债期货交易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恒生指数收益率×3%(人民币计价)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将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圆信永丰瑞盈债券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100万 0.60%
100万≤M<300万 0.30%
300万≤M<500万 0.10%
M≥500万 100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50%
30天≤N<180天 0.10%
N≥180天 0.00%
圆信永丰瑞盈债券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50%
30天≤N<180天 0.10%
N≥180天 0.00%
注: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或直销中心柜台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
基金C类基金份额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申购费用,但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6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C 0.2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60,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30,000.00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相关服务机构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审计费用、
信息披露费的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
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市场下跌风险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债券市场的变化会
影响到基金业绩,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本基金为二级债基,同时也可投资股票市场,投
资于股票资产、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因此债市、股市的变化将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在通常情况下
本基金的预期风险水平高于纯债基金。
(2)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3)港股投资的风险;
(4)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
(5)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风险;
(6)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2、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再投资风险、
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其他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
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基金管理人深知个人信息对投资者的重要性,致力于投资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基金管理人承诺
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处理个人投资者的个人信息。基金管理人需处理的机构投资者
信息中可能涉及其法定代表人、受益所有人、经办人等个人信息,也将遵守上述承诺进行处理。投资
者应保证其提供的前述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已履行《个人信息保护法》下个人信息处理者
应履行的程序,关注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http://www.gtsfund.com.cn)披露的《隐私政策》及其
后续做出的不时修订。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s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07-0088(免长途话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