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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嘉选平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06-19
送出日期:2024-06-28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嘉选平衡混合发起式 基金代码 020864
下属基金简称 银华嘉选平衡混合发起式A 下属基金代码 020864
下属基金简称 银华嘉选平衡混合发起式C 下属基金代码 020865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06-19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王斌 2024-06-19 2007-09-01
万鑫 2024-06-19 2016-07-11
注:本基金为平衡混合型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3年后本基金继续存续的,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
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此事项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进行表决。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
金的投资”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
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目标本基金注重控制波动,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
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股票、科创板股票、
创业板股票、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
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
政府支持机构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银行存款(包括协
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20%–70%。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相应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或以变更后的规则为准。
主要投资策略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大类资产配置,根据对经济基本面、宏观政
策、市场情绪、行业周期等因素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对相关资产
类别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决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
本基金将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挑选公司。在“自上而下”选择的细分行业中,
针对每一个公司从定性和定量两个角度对公司进行研究,从定性的角度分析公司
的管理层经营能力、治理结构、经营机制、销售模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从定
量的角度分析公司的成长性、财务状况和估值水平等指标是否达到标准。综合来
看,选择具有良好公司治理结构和优秀管理团队,并且在财务质量和成长性方面
达到要求的公司进入本基金的基础股票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5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
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暂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暂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银华嘉选平衡混合发起式A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有期限(N)
M<500万元1.20%
认购费500万元≤M按笔收取,1,000
元/笔
M<500万元1.50%
申购费(前收费)500万元≤M按笔收取,1,000
元/笔
N<7日1.50%
7日≤N<30日0.75%
赎回费
30日≤N<180日0.50%
180日≤N 0
银华嘉选平衡混合发起式C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有期限(N)
N<7日1.50%
赎回费7日≤N<30日0.50%
30日≤N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0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银华嘉选平衡混合发起式A - 销售机构
银华嘉选平衡混合发起式C 0.40%
审计费用 45,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章节。 相关服务机构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审计
费、信息披露费、指数许可使用费(若有)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
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证券价格受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的影响会产生波
动,从而对本基金的投资产生潜在风险,导致本基金的收益水平发生波动。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混合型基金特有的风险
2、科创板股票投资风险
3、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
4、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
5、投资股票期权的风险
6、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7、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8、参与债券回购的风险
9、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10、侧袋机制的相关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本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本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
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
相关临时公告等。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
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
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
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争议处理期间,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应
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约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
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3333、010-
8518655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