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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信18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信180天持有债券
基金主代码 02088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5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长信18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18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4年8月28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年8月28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年8月28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信180天持有债券A 长信180天持有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0881 020882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申购 是 是
§2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长信18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
临时公告
定额投资等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
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登
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转换转入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
转换转入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申购时,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
费,下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
不设金额级差。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遵循上述
规则;各代销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代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需同时
遵循该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公募资产管理产
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养老金产品及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
本基金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
上限,具体以基金管理人的届时公告为准。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
收取申购费。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
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
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临时公告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6)职业年金计划;
(7)养老目标基金;
(8)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9)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0)养老保障管理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依据规
定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及除养老金客户之
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基金份额类别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非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
A类基金份额 M<100万元 0.40% 0.02%
100万元≤M<500万元 0.20% 0.01%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每笔1000元
C类基金份额 0
注:M为申购金额
投资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即可享
受上述特定费率。未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的养老金客户,不享受
上述特定费率。
投资者选择红利自动再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4日常转换业务
4.1转换费率
投资者申请办理基金转换时,转换费率将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
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
率时,费用补差按照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进行计算;当转出基金
临时公告
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4.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4.2.1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自2024年8月2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及直
销柜台申请将长信长金通货币基金A、B级份额(A类代码:005134;B类代码:
005135)、长信沪深300指数基金、长信国防军工量化混合基金、长信利信混合
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07293)、长信利信混合基金E类份额(E类代码:
007294)、长信稳益纯债债券基金A类份额(A类代码:003349)、长信稳势纯债
债券基金、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04220)、长信乐信混
合基金(直销渠道)、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04221)、长
信利丰债券基金A类份额(A类代码:005991)、长信利丰债券基金E类份额(E
类代码:004651)、长信消费精选量化股票基金A类份额(A类代码:004805)
(直销渠道)、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04858)、长信稳
健纯债债券基金、长信双利优选混合基金E类份额(E类代码:006396)、长信
内需成长混合基金E类份额(E类代码:006397)、长信利息收益货币基金A、B
级份额(A级代码:519999;B级代码:519998)(直销渠道)、长信易进混合基
金、长信利保债券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08176)、长信利泰混合基金E类
份额(E类代码:008071)、长信利广混合基金(直销渠道)、长信量化价值驱动
混合基金、长信稳健精选混合基金、长信消费升级混合基金、长信优质企业混合
基金、长信内需均衡混合基金、长信稳健均衡6个月持有期混合基金、长信30
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基金、长信稳丰债券基金、长信稳惠债券基金、长信低碳环
保量化股票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3151)、长信中证500指数基金C类份
额(C类代码:013881)、长信消费精选量化股票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
013152)、长信电子信息量化混合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3153)、长信医疗
保健混合(LOF)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3154)、长信多利混合基金C类份
额(C类代码:013488)、长信利富债券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3558)、长
信银利精选混合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4572)、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基金C
类份额(C类代码:015039)、长信先进装备三个月持有混合基金、长信企业优
选一年持有混合基金、长信稳健成长混合基金、长信稳航30天持有中短债债券
临时公告
基金、长信稳恒债券基金、长信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基金、长信稳健增长
一年持有混合基金、长信中证1000指数增强基金、长信均衡优选混合基金、长
信90天滚动持有债券基金、长信稳固60天滚动持有债券基金、长信汇智量化选
股混合基金、长信均衡策略一年持有混合基金、长信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
持有基金、长信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基金、长信优势行业混合基金转换入本基金,
具体可办理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司公告。
投资者可在各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若上
述指定基金不在销售机构代销范围内的,则无法办理转换业务。转换规则及具体
可转换基金的范围以各代销机构公告为准。
若上述指定开放式基金存在暂停或限制(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等情形的,则互相转换的业务将受限制,具体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4.2.2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4.2.2.1本基金与非货币型基金之间转换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零)
4.2.2.2本基金转至货币基金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货币基金份额净值
(货币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补差费为零)
4.2.2.3货币基金转至本基金
计算公式:
临时公告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出份额对应的未结转收
益
补差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货币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没有赎回费)
4.2.3本基金日常转换最低份额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直销柜台办理转换业务,单
笔转换起点份额为0.01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办理办理转换业务,最低转换起点份额以各代销机
构业务规则为准。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5.1定期定额申购、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及直销柜台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定
期定额申购起点金额为200元,定期不定额申购最低设定标准金额为500元。
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起点以各代销机构
业务规则为准。
5.2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上述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直
销柜台及各代销机构。
本基金上述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仅适用于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
及直销柜台。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本公司直销柜台及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
6.1.2场外非直销机构
临时公告
6.1.2.1办理申购业务的场外非直销机构
长信18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场外非直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
任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
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
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
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源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
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信18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场外非直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
任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
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
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
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源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
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公告
本公司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
金,并在本公司网站公示。
场外代销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转换转入业务、费率优惠情况,以各
代销机构实际业务办理情况为准。
6.2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暂不开通场内业务。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后,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
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管理的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
资等业务并参与部分销售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有关
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4年4月24日
在本公司网站(https://www.cx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的《长信18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长信18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长信18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2、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享受的费率优惠具体
情况,以各代销机构公示为准。
3、若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
规定需要另行暂停本基金申购或其他业务,或者本基金的主要证券市场由于不可
抗力或相关规定而临时休市,本基金的交易时间请以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媒体发布
的另行公告为准。
4、本公司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
临时公告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
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
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
给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该退回款项产生的利息等损失。因投
资者未及时进行查询而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
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5、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66(免长话费)了解本基
金的相关事宜。
6、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7、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
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