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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874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4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4年7月15日
定投起始日 2024年7月15日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 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债券E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 021153
该基金份额是否开放 是
注:自2024年7月15日起,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
2申购、定投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在该基金份额锁定期
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方可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
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
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有权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
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
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
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4、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公募资管产品、职业年金
和企业年金计划、养老金产品除外),若某个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超过该投资者当日申购金
额上限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或进行比例确认,具体以基金管
理人认定为准。基金管理人有权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以届时基金管理人相关
公告约定为准;基金管理人有权对某类或某只资产管理产品持有本基金的金额或份额数量进
行限制并有权拒绝其全部或部分申购申请或进行比例确认,具体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法
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
另有规定的除外。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
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对于申购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申购费率为零。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
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
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
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
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2、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
购申请不成立。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
生效。
4、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办理申购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4定投业务
1、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具体以各
销售机构安排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的开通情况和业务规则,或垂询相关销售机
构。
2、办理方式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上述机构的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请办理本基金
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4、申购金额
本基金定投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
况调高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1)投资人应与相关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2)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
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人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T日)。
(3)投资人需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5、申购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投费率及计费方式与一般的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处于定投费
率优惠活动期间的,本基金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6、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
购份额将在T+1日进行确认,投资人可自T+2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7、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
构的相关规定。
5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2代销机构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本基金代销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
际情况增加或减少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
6基金净值信息的披露安排
1、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
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
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定投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
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产品资料
概要。
2、基金份额锁定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
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自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18个月后的月度对日起开始办理E类基金份
额的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3、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他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
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400
-889-8899)。
4、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
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5、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
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投资于基
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
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