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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红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红中证500指数增强发起
基金主代码 02117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7月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东方红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东方红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
下属分类基金的基金简称 东方红中证500指数增强发起A 东方红中证500指数增强发起C
下属分类基金的交易代码 021175 021176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4]474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7月5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4年7月9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542
份额类别 东方红中证500指数增强发起A 东方红中证500指数增强发起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4,589,916.74 111,472,006.51 156,061,923.25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13,294.05 44,078.36 57,372.41
募集份 有效认购 44,589,916.74 111,472,006.51 156,061,923.25
东方红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额(单位:份) 份额
利息结转的份额 13,294.05 44,078.36 57,372.41
合计 44,603,210.79 111,516,084.87 156,119,295.66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0,003,600.36 0.00 10,003,600.36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22.4280% 0% 6.4077%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认购日期:2024-06-27适用费率:1000元/笔 无 无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04,230.80 250,230.22 354,461.02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2337% 0.2244% 0.227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4年7月9日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以及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由本基
金管理人承担。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
为0至10万份(含)。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4)对下属分类基金,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
员认购本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分母为各自类别的份额,对合计数,分母采用下属分类基
金份额的合计数,即基金整体的份额总额。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东方红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3,600.36 6.4077% 10,000,000.00 6.4054%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3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3,600.36 6.4077% 10,000,000.00 6.4054%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3年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运作本基金。
(2)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
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
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fham.com)或客服电话4009200808查询交
易确认情况。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
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及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