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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180 天持有期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
目 录
重要提示........................................................................................................................2
一、本次份额发售基本情况........................................................................................6
二、认购方式及相关规定............................................................................................8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12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17
五、清算与交割..........................................................................................................23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24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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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安信18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申请于2024 年3 月29 日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503 号文注册。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基金登记机构为
本公司。
4、本基金自2024 年8 月5 日起至2024 年8 月23 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
户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不超过1000 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
管理产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和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
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
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
可以拒绝全部或部分特定投资者的认购申请或进行比例确认,具体以基金管理人
认定为准。
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及金融机构自营账户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本基金增加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且销售机构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
一步限定的,其具体发售对象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6、本基金通过直销中心、网上直销系统等销售机构公开发售,详见本公告
正文。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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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本公
司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公告、公示,或
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8、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 类基金份额。本
基金A 类和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
9、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
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0、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
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投资者在份
额发售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
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4 年7 月23 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信
息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本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上
的《安信18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安信180 天持有期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下载基金业务申请
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8-088-088(免长途话费)或
各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4、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
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依法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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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
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
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
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
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
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水平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
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 类基金份额和C 类基金份额,其中A 类基金份额收
取认(申)购费,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申)购费,但计提销售服务费。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
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以及资产支持证券等特殊品种
而面临的其他额外风险。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
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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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 个工作日低于5000 万元或基金
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50 个工作日不满200 人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基金份额持有
人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
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
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
定风险。
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锁定持有期为180 天。锁定持有
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每份基金份额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
能申请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因红利再投资所形成的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
按原份额的锁定持有期计算。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锁定持有期内不能赎回
和转换转出基金份额的风险。具体请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
户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17、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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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安信18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简称和代码
基金简称:安信180 天持有债券
基金代码:A 类:021267;C 类:021268
(三)基金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锁定持有期为180 天。锁定持有
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每份基金份额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
能申请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因红利再投资所形成的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
按原份额的锁定持有期计算。
(五)基金存续期
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七)发售对象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
户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不超过1000 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
管理产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和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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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
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
可以拒绝全部或部分特定投资者的认购申请或进行比例确认,具体以基金管理人
认定为准。
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及金融机构自营账户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本基金增加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且销售机构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
一步限定的,其具体发售对象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八)销售机构
本基金通过直销中心、网上直销系统等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部分的相关内容。
(九)基金份额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份额发售时间自2024 年8 月5 日起至2024 年8 月23 日止。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自基金份额
发售之日起的3 个月。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或提前结束募集,若本基金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法定
条件,基金管理人将在规定时间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
起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及基金备案材料。中国证监会将于收到
前述材料后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若3 个月的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本基
金管理人将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
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 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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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购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二)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人民币1.00 元
(三)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A 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用在认购时收取,认购C 类基金份额不支付
认购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认购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
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
(1)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认
购费率见下表: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表
认购金额M(含认购费用) 认购费率
M<100 万元0.02%
100 万元≤M<500 万元0.01%
500 万元≤M 500 元/笔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
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
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
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险基金、
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
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享受税收优惠
的个人养老账户、养老目标基金及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职业年金计划、养老保
障管理产品、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或其
他养老金客户类型。养老金客户需在认购、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及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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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前向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并经基金管理人确认。
如将来出现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经养老基金
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等,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
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2)本基金其他投资者认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表: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表
认购金额M(含认购费用) 认购费率
M<100 万元0.20%
100 万元≤M<500 万元0.10%
500 万元≤M 500 元/笔
募集期内投资者多次认购的,认购费用须按每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档次分
别计算。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四)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
购金额。
(1)若投资者选择认购A 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①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②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小数点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
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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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某投资人(非直销中心养老金客户)投资30 万元认购本基金A 类基金
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30 元,其对应的认购费率为
0.20%,则其可得到的A 类基金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300,000/(1+0.20%)=299,401.20 元
认购费用=300,000-299,401.20=598.80 元
认购份额=(299,401.20+30)/1.00=299,431.20 份
即投资人(非直销中心养老金客户)投资30 万元认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
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30 元,则其可得到A 类基金份额
299,431.20 份。
例:若投资人(非直销中心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 万元认购本基金A 类基
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50 元,其对应的认购费用为
500 元,则其可得到的A 类基金认购份额为:
认购费用=500.00 元
净认购金额=10,000,000-500.00=9,999,500.00 元
认购份额=(9,999,500.00+550)/1.00=10,000,050.00 份
即:投资人(非直销中心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 万元认购本基金A 类基金
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550 元,则其可得到10,000,050.00 份A 类基金
份额。
(2)若投资者选择认购C 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小数点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
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10 万元认购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
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15 元,则其可得到的C 类基金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15)/1.00=100,015.00 份
即投资人投资10 万元认购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
间产生的利息为15 元,则其可得到C 类基金份额100,015.00 份。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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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金的认购限制
(1)通过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进行认购,首次认购最
低金额为人民币1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 元(含认购
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
务规定为准;
(2)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进行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认购最
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0,000
元(含认购费);
(3)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进行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
为人民币1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 元(含认购
费),网上直销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4)募集期内,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但如本基金单个投
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
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
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
机构的确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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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代销本基金的商业银行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商业银行,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
具体程序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7:00,具体营业日以各销售机构安排为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
具体程序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
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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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
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
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销售机构的说明为准。
(三)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3、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警官证、文职证等有效
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若是由代理人办理,需要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2)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账户名、账号)及银行卡/存折
复印件;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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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并签字确认;
(4)填妥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和《风险提示函》各一份。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
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和投资者本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若是由代理人办理,需要提
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注: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业务前,需进行风险承受力能力的测评。
5、认购资金的划拨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
定的在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交
通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开立的直销专户:
1)中国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420 1501 1000 5253 1785
2)中国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喜年支行
银行账号:4000 0324 2920 0777 678
3)中国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凤凰支行
银行账号:4103 3100 0400 0662 8
4)招商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559 1872 1710 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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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信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中信银行罗湖口岸支行
银行账号:8110 3014 1320 0268 711
6)交通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交通银行红荔支行
银行账号:4438 9999 1010 0069 33132
7)民生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民生银行科苑支行
银行账号:6308 0129 2
8)中国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银行深圳公园大地支行
银行账号:7588 6951 0704
9)兴业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370 1010 0102 4806 47
10)平安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965 6629 3600 91
6、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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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 日后(包括T+2 日,如遇非工
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办理开户网点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
中心查询。
(3)投资者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 日后(包括T+2 日,如遇非
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办理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本公司客
户服务中心查询。
(4)根据反洗钱法规要求,本公司直销中心不接受投资者以现金缴存的方
式购买基金。
(四)通过本公司网站开户与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24 小时接受开户及认购业务,但工作日17:00 之后以
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 参阅《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
易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2)尚未开通安信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essencefund.com),根据页面提示进行开户操作,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
后,即可直接通过安信基金网上交易平台进行认购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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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代销本基金的商业银行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
参考,具体程序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
准。
1、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商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
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申请
时提交);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
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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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
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
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
位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
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申
请时提交)(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购买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
请。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9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三)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填写合格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签章的
《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
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
位公章的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申
请时提交);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7)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8)预留印鉴卡;
(9)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及账户证明
文件复印件/银行开户确认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如需采用远程服务办理业务,还需签订《传真委托服务协议》。
(11)填妥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和《风险提示函》各一份。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
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3、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
表》,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
件。
注: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业务前,需进行风险承受力能力的测评。
4、认购资金的划拨
(1)电汇或支票(其中支票方式只限深圳地区客户)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
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在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
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开立的
直销专户:
1)中国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420 1501 1000 5253 1785
2)中国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喜年支行
银行账号:4000 0324 2920 0777 678
3)中国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凤凰支行
银行账号:4103 3100 0400 0662 8
4)招商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559 1872 1710 402
5)中信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中信银行罗湖口岸支行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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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8110 3014 1320 0268 711
6)交通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交通银行红荔支行
银行账号:4438 9999 1010 0069 33132
7)民生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民生银行科苑支行
银行账号:6308 0129 2
8)中国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银行深圳公园大地支行
银行账号:7588 6951 0704
9)兴业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3370 1010 0102 4806 47
10)平安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965 6629 3600 91
5、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 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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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3)投资者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 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
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4)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用途/摘要/备注栏正确填写直销交易账号,并预留
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发生资金异常时及时通知。
2)投资者应在每次使用预留账户汇款后于汇款当日17 点前将汇款单传真至
本公司直销中心(0755-82509920),并电话确认(0755-82509820)。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3
五、清算与交割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
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在本基金认
购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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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结束募集的,具备下列条件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 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 人。
2、基金管理人将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并在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
3、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则本基金募集失败,基金
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 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
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担。
5、基金合同生效之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
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5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29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27-29 楼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成立时间:2011 年12 月6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895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625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18 号
邮政编码:200336
注册时间:1987 年3 月30 日
注册资本:742.63 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 号
联系人:方圆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6
电话:95559
(三)直销机构
1、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29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安信金融大厦27 楼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电话:0755-82509820
传真:0755-82509920
联系人:江程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
发售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088-088(免长途话
费)进行募集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2、安信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交易系统网站:www.essencefund.com
目前支持的网上直销银行卡: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
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联支付支持的银行卡。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客户服务信箱:service@essencefund.com
(四)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
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1、银行销售渠道: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 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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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www.bankcomm.com
2、券商销售渠道:
(1)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段文务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网站:www.essence.com.cn
3、第三方销售公司销售渠道:
(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 号院2 号楼(西环广场T2)19 层19C13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站:www.hcjijin.com
(2)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 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 座写字楼11 层
法定代表人:张峰
客户服务电话:4400-021-8850
网站:www.harvestwm.cn
(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站:www.jiyufund.com.cn
(4)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 座17 楼1704 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8
网站:www.ifastps.com.cn
(5)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16 号大华银行大厦703 室
法定代表人:郑新林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89082
网站:www.pytz.cn
(6)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 号泓晟国际中心16 层
法定代表人:戴晓云
客户服务电话:021-38909613
网站:www.wanjiawealth.com
(7)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朝阳区景辉街33 号院1 号楼阳光金融中心5 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网站:http://fund.sinosig.com/
(8)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 号经济日报社综合楼A 座712 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客户服务电话:010-66154828
网站:www.5irich.com
(9)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 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 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
网站:www.huilinbd.com
(10)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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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 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2
栋3401
法定代表人:张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网站:www.new-rand.cn
(11)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 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 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032-5885
网站:www.leadfund.com.cn
(1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6 号
法定代表人:王珺
客户服务电话:95188-8
网站:www.fund123.cn
(1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 号3C 座10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站:www.1234567.com.cn
(1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 号2 幢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站:www.erichfund.com
(1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 号保利大厦E 座18 层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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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站:licaike.hexun.com
(1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 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站:www.5ifund.com
(1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 号华润时代广场商务楼12 楼
法人:陶怡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站:www.ehowbuy.com
(18)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 号15 楼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站:www.lufunds.com
(19)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 号科兴科学园B 栋3 单
元11 层1108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930-0660
网站:www.jfzinv.com
(20)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 号保利国际北塔33 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1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21)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 号院A 座17 层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
网站:www.jdt.com.cn
(22)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
浪总部科研楼5 层518 室
法定代表人:赵芯蕊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网站:www.xincai.com
(23)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 号万得大厦11 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网站:www.520fund.com.cn
(24)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 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站:www.snjijin.com
(25)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6 号物资控股大厦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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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www.zlfund.cn/www.jjmmw.com
(26)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 号楼701 内09 室
法定代表人:肖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5828
网站:www.licai.com
(27)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C 座17 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网站:https://danjuanapp.com/
(28)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4001 号深圳市世纪工艺品文化市场 313 栋 E-
403
法定代表人:李春瑜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3928
网站:www.simuwang.com
(29)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 号5 层01、02、03 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站:www.wacaijijin.com
(30)天津市润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解放北路188 号信达广场11 层1109-1110 室
法定代表人:唐楚才
客户服务电话:022-23297867
网站:www.phoenix-capital.com.cn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3
(31)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707 号生命人寿大厦 32 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客户服务电话:021-50206003
网站:www.msftec.com
(32)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900 弄15 号526 室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网站:www.66liantai.com
(33)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 号腾讯滨海大厦15 楼
法定代表人:谭广锋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0-555
网站:www.txfund.com
(34)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新建路200 号上海国华金融中心A 座36 楼
法定代表人:路昊
客户服务电话:952303
网站:www.huaruisales.com
(35)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度小满金融总部
法定代表人:葛新
客户服务电话:95055
网站:www.duxiaoman.com
(36)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 号楼503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4
法定代表人:王旋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671
网站:https://www.hgccpb.com/
(37)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399 号1 栋1 单元龙湖西宸天街B 座
法定代表人:杨远芬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3388
网站:https://www.puyifund.com/
(38)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 号世茂大厦C 座12 层
法定代表人:彭浩
客户服务电话:400-004-8821
网站:https://www.taixincf.com
(39)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 号嘉盛中心30 层
法定代表人:武建华
客户服电话:400-8980-618
网站:http://www.chtfund.com
(40)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 号楼20 层20A1、20A2 单元
法定代表人: 才殿阳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网站:www.yixinfund.com
(41)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 号院1 号楼3 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73-7010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5
网站:www.jianfortune.com
(42)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 号基金大厦19 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英
客户服务电话:400-610-5568
网站:https://www.boserawealth.com/index
(43)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 号1105 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8208
网站:https://www.licaimofang.cn/
(44)深圳新华信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A 栋201 室
法定代表人:戴媛
客户服务电话:400-000-5767
网站:https://www.xintongfund.com/
(45)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19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7 栋A 座
法定代表人:顾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999-8800
网站:https://www.webank.com/
(46)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 号环球财讯中心A 座4 层
法定代表人:吴志坚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网站:http://www.jnlc.com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6
(五)登记机构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内容同上。
(六)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14 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联系人:刘佳
(七)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507 单
元01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 号前滩中心42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签章注册会计师:沈兆杰、崔泽宇
联系人:崔泽宇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7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