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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安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中泰安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10月21日
送出日期:2024年10月2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泰安弘债券 基金代码 021429
基金简称A 中泰安弘债券A 基金代码A 021429
基金简称C 中泰安弘债券C 基金代码C 022329
基金管理人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07月23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程冰 2024年07月23日 2004年04月01日
蔡凤仪 2024年07月23日 2016年04月24日
注:自2024年10月23日起中泰安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2329)。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为投资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信用衍生品、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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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充分考虑基金资产的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及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分析经济周期变化、货币政策、债券供求等因素,持续研究债券市场运行状况、研判市场风险,制定债券投资策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在具体细分品类投资策略上,本基金投资策略主要分为资产配置策略、债券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和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理论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4年7月23日,尚未披露过季度报告,故暂不披露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4年7月23日,尚未披露过年度报告,故暂不披露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中泰安弘债券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 0.40%
100万≤M 0.20%
M≥500万 1000.00元/笔
赎回费 N 1.50%
N≥7天 0.00
中泰安弘债券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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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费 N 1.50%
N≥7天 0.00
注: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在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
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3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8% 基金托管人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0.2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45,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60,000.00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信用衍生品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相关机构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
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3、上表中"其他费用"类别列示的费用项目,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
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4年7月23日,尚未披露过年度报告,故暂不披露基金运作综合费用。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运作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
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特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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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本基金除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的利率风险外,还要承担如企业
债、公司债等信用品种的发债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用风险。
2、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等特定投资品种,将面临因上述投资
所产生的特定风险,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3、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本基金采用证券公司交易模式和结算模式带来的信息系统风险、操作风险、效率降低风险、
交易结算风险、投资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经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友好协
商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位于上海市的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届
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
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ztzqzg.com/客服电话:400-821-080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