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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匠心臻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7月08日
送出日期:2024年07月0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天弘匠心臻选混合发起 基金代码 021524
基金简称A 天弘匠心臻选混合发起A 基金代码A 021524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07月05日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刘盟盟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4年07月05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4年07月0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之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包括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
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衍生工具(包括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融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5%+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5%+中债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注:详见《天弘匠心臻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天弘匠心臻选混合发起A无历史数据。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天弘匠心臻选混合发起A无历史数据。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 M<100万 1.50%
100万≤M<200万 1.20%
200万≤M<500万 0.80%
500万≤M 1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75%
30天≤N<180天 0.50%
180天≤N 0.00%
注:同一交易日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申购费用
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20,000.00 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0.00 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三方收取方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国债期货的投资风险、股
指期货投资风险、股票期权投资风险、港股通机制下,港股投资风险、基金参与融资业务的风
险、存托凭证投资风险、发起式基金的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
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它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
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客服电话:
95046]
●《天弘匠心臻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天弘匠心臻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天弘匠心臻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