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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3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11月28日
送出日期:2024年11月2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格林30天滚动持有债券 基金代码 021559
基金简称A 格林30天滚动持有债券A 基金代码A 021559
基金简称C 格林30天滚动持有债券C 基金代码C 021560
基金管理人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08月13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每份基金份额设定30天滚动运作期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高洁 2024年08月13日 2012年11月01日
索隽石 2024年11月29日 2010年07月0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格林3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第九部分"基金的投
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
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策略包括债券类属配置策略、久期管理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债券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格林30天滚动持有债券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0 申购时一次性交纳/0.40%
100万≤M 申购时一次性交纳/0.20%
M≥500万 申购时一次性交纳/1000.00元/笔
赎回费 本基金A类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注: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30天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
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格林30天滚动持有债券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赎回费 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注: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30天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
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每日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计提/0.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每日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计提/0.0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C 每日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计提/0.2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40500元/年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元/年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相关服务机构
注:
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
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仅向个人投资者及公募资管产品公开销售。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
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
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
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其他风险。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
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
章节。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
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
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
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
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
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二)重要提示
格林3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4年5月14日证监许可[2024]770号文注
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30天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
能提出赎回申请。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
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或赎回被确认失败,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次一日起该
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本基金仅向个人投资者及公募资管产品公开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售,
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china-greenfund.com】【客服电话:4001000501】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