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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下属分类基金的基金简
称
下属分类基金的交易代
码
东方红红利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红利量化选股混合发起
021650
契约型开放式
2024年8月27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东方红红利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东方红红利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
东方红红利量化选股混合发起A
021650
东方红红利量化选股混合发起C
021651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
核准的文号
基金募集期间
验资机构名称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
的日期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
户)
份额类别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
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募 集 份 额
(单位:份)
其 中 :募 集
期间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
有资金认购
本基金情况
有效认购份额
利息结转的份额
合计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其他需要说明的
事项
证监许可[2024]858号
自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23日止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8月27日
2290
东方红红利量化选股混合发起
A
99,015,779.01
31,396.79
99,015,779.01
31,396.79
99,047,175.80
10,001,666.83
10.0979%
认购日期:2024-08-21
适用费率:1000元/笔
东方红红利量化选股混
合发起C
133,216,926.17
34,889.55
133,216,926.17
34,889.55
133,251,815.72
0.00
0.0000%
无
合计
232,232,705.18
66,286.34
232,232,705.18
66,286.34
232,298,991.52
10,001,666.83
4.3055%
无
其 中 :募 集 期间基金管
理人的从业
人员认购本
基金情况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
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 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1,028.53
0.0010%
是
2024年8月27日
21,609.88
0.0162%
22,638.41
0.0097%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以及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4)对下属分类基金,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分母为各自类别的份额,对合计数,分母采用下属分类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基金整体的份额总额。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经理等人员
基金管理人股东
其他
合计
持有份额总数
10,001,666.83
-
-
-
-
10,001,666.83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
份额比例
4.3055%
-
-
-
-
4.3055%
发起份额总数
10,000,000.00
-
-
-
-
10,000,000.00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
份额比例
4.3048%
-
-
-
-
4.3048%
发 起 份 额 承 诺
持有期限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 不 少 于3年
-
-
-
-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 不 少 于3年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运作本基金。
(2)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fham.com)或客服电话400920080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及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