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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泰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1月21日起对国泰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据此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部分条款,并更新了必要信息。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0.30%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增加E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将形成A类、C类和E类三类基金份额。本基金现有的A类基金份额及C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
本基金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C类或E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如下:
基金名称 A类份额基金代码 C类份额
基金代码
E类份额
基金代码
国泰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160224 010210 022541
2、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申购费用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用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赎回申请份额持有时间(Y) 赎回费率
Y〈7日 1.50%
Y≥7日 0.00%
对E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管理费和托管费
E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A类、C类基金份额相同。
(4)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
3、E类基金份额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E类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大会表决权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5、E类基金份额申购金额及赎回份额的限制
(1)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20.0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赎回份额的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数为1.00份,若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00份,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
(3)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但各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人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二、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及修订后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生效的时间安排
自2024年11月21日起,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生效;
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请见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
三、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的内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且已经履行了适当程序。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根据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和更新。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及其更新,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一:
《国泰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
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
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55、C类基金份额: 指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
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6、销售服务费:指从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中
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
有人服务的费用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国家金
融监督管理总局 55、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 指在投资人申购
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6、销售服务费:指从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
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
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第二部
分
基金的
基本情况
十一、基金份额类别
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
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 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
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且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 实际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
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
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销售服务费率、变更收费方式 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或对基金份额
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但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
十一、基金份额类别
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
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 于基金费用的不同, 本基金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将
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不
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如开通互相转换业务,相关约定见
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且对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
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
基金份额类别、 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 低赎回费率或销售服务费率、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
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 则进行调整,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调整
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
第六部分
基金份
额的申
购与赎
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
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基金份额。 投资人在
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支付申购费用, 申购C类基金份
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
2、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 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各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
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
计算或公告。 未来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标ETF 净值计算和发布时间发生变化,或实际需要,经中国
证监会允许,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基金净值计算和公告
时间或频率并提前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
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基金份额分为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 投资人
在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支付申购费用,申购C类和E类基
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
2、本基金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
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
迟计算或公告。 未来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标ETF 净值计算和发布时间发生变化,或实际需要,经中国证
监会允许,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基金净值计算和公告时间
或频率并提前公告。
第七部
分基金合
同当事
人及权
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
大厦16层-19层
法定代表人:邱军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 复核、 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
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
厦15-20层
法定代表人:周向勇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注册资本:34,998,303.4万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
第七部
分
基金资
产估值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适当、合 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基
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
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 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任一类
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
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十五
部分
基金费
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 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 C类基金份额
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 的0.3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C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和E类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 C类和E类基金
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 值的0.3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F×0.30%÷当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F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第十六
部分 基金的
收益与
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
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
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
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
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
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
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 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
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类和E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各基金份额类别
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
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
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
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
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
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 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
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 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
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
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相应调整
附件二:
《国泰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
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基金
托 管 协
议 当 事
人
(一)基金管理人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
厦16层-19层
法定代表人:邱军
(二)基金托管人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
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
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
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
汇、售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
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代理资
金清算;各类汇兑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
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贷款承诺;组织或参加银团贷
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借款;发行、代
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外
汇票据承兑和贴现;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币兑换;外
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企业、个人财务顾
问服务;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产业投资基金托
管业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
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
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
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一)基金管理人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
厦15-20层
法定代表人:周向勇
(二)基金托管人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
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
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
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
汇、售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
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代理资金清算;各类汇
兑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
款业务;贷款承诺;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
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借款;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
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 外汇票据承兑和
贴现;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币兑换;外汇担保;资信
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证券
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业务;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产业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 代理开放
式基金业务;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业务;金融
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
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三、基金
托 管 人
对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业 务
监 督 和
核查
(六)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
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
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六)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
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
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
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八、基金
资 产 净
值 计 算
和 会 计
核算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 (含第4
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
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
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
误偏差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 基金管
理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0%时, 基金管理人
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
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
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 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
(含第4位)发生差错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
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 一步扩大; 错误偏差达到或超过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0%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
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 应由基金管理
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
人追偿。
九、基金
收 益 分
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各基金份额类别对
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 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
再投资,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
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
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一)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而C类和E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
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本基金同一类别
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
再投资,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
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十一、基
金费用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
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 C类基金份额的销
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和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 C类和E类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基金资
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F×0.30%÷当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F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