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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根据《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
同》、《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约定,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
定自2024年11月7日起增设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调整
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有关内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设F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F类基金份额。
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称为E类基金份额;投资者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
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和F类基金份额。本基金C类基金份
额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E类、F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E类、F类基金份额仅在场外申购、赎回,且不上市交易。投资者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也可以仅通过场外方式对本基金E类、F类基金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E类、C类和F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E类基金份额代码009512,C类基金份额代码
164206,F类基金份额代码022583。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2、F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T)
T〈7日
7日≤T
赎回费率
1.50%
0
3)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F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
提。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
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由基金管理人按相关合同
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3、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信息披露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新
增的F类基金份额自2024年11月7日起,在不晚于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
者营业网点披露交易日的F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二、调整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中,将“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
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补充完善为: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
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自2024年11月7日起办理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若
日后调整上述业务的适用范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通知或公告。
2、本基金增设F类基金份额、调整收益分配原则、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
件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均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此次修订已经履行
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对《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天弘添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上述法律文件自2024年11月7日起
生效。
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法律文件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95046)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
披露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
《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所在部分
第一部分 前言
和释义
第一部分 前言
和释义
第二部分 基金
的基本情况
修订前
释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
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
的机构。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E类基金份额的
注册登记机构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
十二、基金份额的类别
转型为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后,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与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
登记机构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
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的,称为E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
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类基金份额仅在场外
申购、赎回,且不上市交易;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不
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
额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者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本基金C类
基金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也可以仅通过场外方式
对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E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
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修订后
释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
务的机构。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
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E类、F类基
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释义
F类基金份额 指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不收取
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基金份额,F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天弘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F类基金份额仅在场外申购、赎
回,且不上市交易
十二、基金份额的类别
转型为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后,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与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
登记机构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不收取销售服
务费的,称为E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的登记
机构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类基金份额仅
在场外申购、赎回,且不上市交易;在投资者申购
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
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
份额,称为F类基金份额,F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
构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F类基金份额仅在场
外申购、赎回,且不上市交易。投资者可通过场外
或场内两种方式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进行申购
与赎回,也可以仅通过场外方式对本基金E类、F
类基金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E类、C类、F类基
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第七部分 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赎
回
第七部分 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赎
回
第八部分 基金
份额的上市交易
第十部分 基金
合同当事人及权
利义务
第十四部分 基
金份额的注册登
记
第十八部分 基
金费用与税收
第十八部分 基
金费用与税收
第十九部分 基
金的收益与分配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年内,投资者可在
添利A的开放日对添利A进行申购与赎回;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5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
开放式基金(LOF)后,投资者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
种方式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也
可以仅通过场外方式对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进行
申购与赎回。
二、《基金合同》生效后5年期届满并进行基金转换
后的申购与赎回
(七)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
用,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费
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八)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
(2)申购C类基金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
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5年期届满,本基金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转换
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C类基金份额,转换后的
C类基金份额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基金上市后,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C
类基金份额可直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登
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C类基金份额可通过办理
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托管在证券登记
结算系统中,再上市交易。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只
接受场外申购、赎回,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
世国际大厦A座1704-241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
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邮政编码:300203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
监基金字[2004]164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143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从
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
业务。
联系电话:(022)83310208
二、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
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E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天
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
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
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者
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
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
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
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
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5%年费率
计提。基金销售服务费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二)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
的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5年期届满,本基金
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的收益分
配原则如下:
……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
利再投资。
场外转入或申购的各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选
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E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
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
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
构的不同交易账户可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如投资
者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不选择收益分配方式,
则按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处理;
……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
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
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年内,投资者可
在添利A的开放日对添利A进行申购与赎回;本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5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
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投资者可通过场外
或场内两种方式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进行申购
与赎回,也可以仅通过场外方式对本基金E类、F
类基金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
二、《基金合同》生效后5年期届满并进行基金转
换后的申购与赎回
(七)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
用,本基金C类、F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八)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
用,本基金C类、F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
(2)申购C类、F类基金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
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5年期届满,本基
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转
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C类基金份额,转换
后的C类基金份额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基金上市后,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
的C类基金份额可直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C类基金份额可通
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托管在证
券登记结算系统中,再上市交易。本基金E类、F
类基金份额只接受场外申购、赎回,不在交易所上
市交易。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
华路3678号宝风大厦23层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
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邮政编码:300203
法定代表人:韩歆毅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
证监基金字[2004]164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143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从
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
他业务。
联系电话:(022)83310208
二、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
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E类、F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
机构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委托
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
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
机构在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
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
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C类基金份额、F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
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
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
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5%年费
率计提。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按前一日F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
年费率计提。基金销售服务费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该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当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
务费
E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二)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
的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5年期届满,本基
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的收
益分配原则如下:
……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
红利再投资。
场外转入或申购的各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可
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E类、C类、F类基金份
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
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在
不同销售机构的不同交易账户可选择不同的分红
方式,如投资者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不选择
收益分配方式,则按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处理;
……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
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
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本
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