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重要提示]
1、平安元通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
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24年11月25日证监许可[2024]1644号文注册。中国证监
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类别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1)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90天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
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
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起(即第一个运作起始日),至基金合
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90天(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日
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
次一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180天(如该日为非
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
(2)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
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
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
下一个运作期。
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
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开设
预约赎回功能并予以公告。
4、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基金管理人。
5、本基金募集期为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6月20日,通过基金管理
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
集情况适当缩短或延长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本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
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6、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
户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
资管产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养老金产品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
单一投资者单日认、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
告。
7、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3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在
募集期内任何一日(含首日,T日),若预计T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
本基金募集总规模(以有效认购金额计算,不含募集期间利息)接近、达到或超
过募集规模上限,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