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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欧沪深30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欧沪深300指数发起
基金主代码 02187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11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欧沪深30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中欧沪深300指数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的相关规
定
申购起始日 2024年12月13日
赎回起始日 2024年12月13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年12月13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年12月13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年12月13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欧沪深300指数发
起A
中欧沪深300指数发起
C
中欧沪深300指数发起
Y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1877 021878 022899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转换及
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是
注:1、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申请视同下一开放日的业务申请。
2、2024年12月13日起,本基金增设中欧沪深300指数发起Y类基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是本基金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
3、本基金于2024年12月13日开始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告仅对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
4、Y类基金份额首笔申购当日的申购价格为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将自2024年12月13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在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0.01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0.01元。在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0万元 1.00%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依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设置,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对Y类基金份额在申购等方面做出特殊安排,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届时详见管理人相关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该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该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N≥7日 0
注:1.赎回份额的持有期限,以该基金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2.赎回费用由赎回相应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相应类别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投资人,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依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设置,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对Y类基金份额在赎回等方面做出特殊安排,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届时详见管理人相关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基金转换时收取。具体事项详见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转换业务的说明》。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转换业务,目前仅适用于与本公司旗下指数基金Y类基金份额之间的相互转换,后续转换业务适用范围如有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发布相关公告。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基金日常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转换业务的说明》。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及每期申购金额起点
本公司开通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定投业务不设限制,本基金销售机构是否支持定投业务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每期定投申购金额起点为0.01元(含申购费,下同)。其他销售机构的最低定投起点金额高于上述规定的,则按照其规定的金额执行。
6.2定投业务安排
(1)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销售机构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投业务的申办、变更和终止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事项时的具体办理程序须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其他
如无特殊规定,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定投业务同时暂停,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用。
7.基金销售机构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针对某类基金份额变更、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公示。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更、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各销售机构具体发售时间以及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设置了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的Y类基金份额,该份额类别不收取销售服务费。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除另有规定外,投资者购买Y类份额的款项应来自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也需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个人养老金可投资的基金产品需符合《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的相关条件,具体名录由中国证监会确定,每季度通过相关网站及平台等公布。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不符合相关条件从而被移出名录的情形,届时本基金将暂停办理Y类份额的申购,投资者由此可能面临无法继续投资Y类份额的风险。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具有自愿参加、自主选择、自担风险等业务属性。本基金不保证本金、不保证收益、追求长期收益。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跟踪沪深300指数,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