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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南方达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1月7日起对南方达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2025年1月7日,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基金简称:南方达元债券E,基金代码:023047)。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0元;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5%,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与原有各基金份额相同;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天 1.5%
N≥7天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赎回费用全部归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本公司或销售机构公示信息为准。
本次新增E类基金份额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南方达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进行了修订。
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7日
附件:《南方达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条款 修订前原文 调整或增加或删除后表述
第二部分 释义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
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国家金
融监督管理总局
57、E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
不同的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第三部分 基金
的基本情况
九、基金份额的
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
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其中A类基金份
额类别为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
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额;C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且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
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
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
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
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
金份额总数。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
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中公告。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 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
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A类基金份额类别
为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 在赎
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为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认
购/申购费用,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
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
的不同,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
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
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
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
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公告。
第六部分 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
的价格、费用及
其用途
4、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
入基金财产;C类、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九、巨额赎回的
情形及处理方
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
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
到全部赎回为止。
(3)如基金管理人对于其超过基金总份额30%
以上部分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 延期的该部分
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
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
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
赎回为止。
(3) 如基金管理人对于其超过基金总份额30%以
上部分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延期的该部分赎回申
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
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第十四部分 基
金资产估值
六、估值错误的
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
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
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
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
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任一类基金
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 发生估值错误
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十五部分 基
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
种类 3、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3、 从C类、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
费;
二、基金费用计
提方法、计提标
准和支付方式
3、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基金销售服
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基金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
额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
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基金销售服务费,C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
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
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
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第十六部分 基
金的收益与分
配
三、基金收益分
配原则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
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
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
E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
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
享有同等分配权;
第十八部分 基
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
基金信息
(七)临时报告
16、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
分之零点五;
(七)临时报告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
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第十九部分 基
金合同的变更、
终止与基金财
产的清算
一 、《基 金 合
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
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 应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对于法律法规规
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通过的事项, 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
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应
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
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
摘要
根据基金合同正文同步更新
注:修订后的条款以本公司于 2025 年1月7 日发布的《南方达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