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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第13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
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第13号)的有关规定,中邮创业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5年1月21日起,对
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纳睿雷达”(代码:688522),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
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按市场价格进
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
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