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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信周期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代销机
构募集的公告
金信周期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2024年12月11日证监许可[2024]1820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已
于2025年2月10日起开始募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金信周期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金信周期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金信周
期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以及目前本基金的认购情况,本基金管理人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与销售机构协商一致决定除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外的
销售机构(详见下述适用的销售机构)的募集截止日调整至2025年2
月17日,即自2025年2月18日(含当日)起,本基金不再接受通过下述
销售机构的认购申请。
提前结束募集期适用的销售机构具体如下: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x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00-8336)咨询有关详情,本公司管理的各开放式
基金所有代销机构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
法律文件,关注本基金特定风险,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做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
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
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