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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海启元添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海启元添益6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2324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年2月1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东海启元添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东海启元添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等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东海启元添益6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A 东海启元添益6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3244 023245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
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4】1985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2月10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
专户的日期 2025年2月12日
募集有效认 购 总 户 数
(单位:户) 5
份额级别 东海启元添益6个月持有混合
发起式A
东海启元添益6个月持有混
合发起式C 合计
募集期间净 认 购 金 额
(单位:人民币元) 10,000,010.98 5,510.00 10,005,520.98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
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
元)
350.05 1.06 351.11
募 集 份 额
( 单 位 :
份)
有 效 认 购
份额 10,000,010.98 5,510.00 10,005,520.98
利 息 结 转
的份额 350.05 1.06 351.11
合计 10,000,361.03 5,511.06 10,005,872.09
其中:募集
期 间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认 购 本
基金情况
认 购 的 基
金份额(单
位:份)
- - -
占 基 金 总
份额比例 - - -
其 他 需 要
说 明 的 事
项
- - -
其中:募集
期 间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从 业 人 员
认 购 本 基
金情况
认 购 的 基
金份额(单
位:份)
- - -
占 基 金 总
份额比例 -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
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
的日期
2025年2月12日
注:1、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本基
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
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 基
金总份额 比例
(%)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 基
金总份额 比例
(%)
发起份额承 诺
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 - - - -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10,000,350.04 99.94 10,000,350.04 99.94 自合同生效 之
日起不少于3年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350.04 99.94 10,000,350.04 99.94 自合同生效 之
日起不少于3年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认购本
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也可以通
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https://www.donghaifunds.com)或客户服务电
话(400-9595531)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
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 6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 即自基金合同生
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
同)至该日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6个
月后的月度对日(含当日)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 若该月度对日实
际不存在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届满后,基金管理人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
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
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
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
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
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