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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南方崇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3月10日起对南方崇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E类基金份额
自2025年3月10日起,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基金份额简称:南方崇元纯债债券E,基金代码:023626)。E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与原有各基金份额相同。
1、申购费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无申购费,首次申购和追加最低金额为10元。
2、赎回费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天 1.5%
N≥7天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应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5%。
二、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本公司或销售机构公示信息为准。
本次新增E类基金份额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南方崇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进行了修订。
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0日
附件:《南方崇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条款 修订前原文 调整或增加或删除后表述
第一部分
前言
一、 订 立
本基金合
同 的 目
的、 依 据
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 券 法 》(以 下 简 称 “《证 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 (以下 简称 “《基金
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
法》 (以下简称 “《信 息披 露 办
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
下简 称 “《流 动 性 风险 管理 规
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
国 证 券 法 》(以 下 简 称 “《证 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
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 办
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
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
管理委员会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
民银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7、E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净值中计提不同的销售服务费,且
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
本情况
八、 基 金
份额的类
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 销售
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
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其中A类基金
份额类别为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
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 且不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
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 且不收取认购/申购
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
别设置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
同,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
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
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
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有关基金份额
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
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公告。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 销售服
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为不同的类别。 其中A类基金份额类
别为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
认购/申购费用, 且不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
份额;C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不收
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E类基
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申购费用
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
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
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
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
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有关基金份额类
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
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中公告。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
赎回
六、 申 购
和赎回的
价 格 、 费
用及其用
途
4、 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用由
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
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6、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类
和C类。 A类份额收取认购/申购费
用,C类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 不收取认购/申
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
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 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
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
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或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
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规定媒介上公告。
4、 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
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和E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6、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类、C
类和E类。 A类份额收取认购/申购费
用,C类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 不收取认购/申购费
用;E类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申购费
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
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
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
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管理人可
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在基金合同
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
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
当事人及
权利义务
一、 基 金
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张海波 法定代表人:周易
二、 基 金
托管人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注册资本:810.31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郑国雨
注册资本:991.61亿元人民币
第十四部
分基金资
产估值
六、 估 值
错误的处
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
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
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基
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 (含
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
份额净值错误。
4、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
理的方法如下:
(2)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
净值的0.2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
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
的0.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
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
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任一类基
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错误。
4、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
的方法如下:
(2)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的0.2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
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的0.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十五部
分 基 金
费用与税
收
一、 基 金
费用的种
类
3、 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
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3、从C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
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二、 基 金
费用计 提
方 法 、 计
提标 准和
支付方式
3、 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
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
服务费年费率0.4%。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
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
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
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
费年费率0.4%,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5%。 计算方
法如下: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
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
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
第十六部
分 基 金
的收益与
分配
三、 基 金
收益分 配
原则
4、 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
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
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
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同一
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4、 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销售服务费, 而C类和E类基金份额
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
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 同一类
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第十八部
分基金的
信息披露
五、 公 开
披露的基
金信息
(七)临时报告
18、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
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七)临时报告
18、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
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
五;
第十九部
分 基 金
合同的变
更、 终止
与基金财
产的清算
一、《基金
合 同 》 的
变更
1、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
定或本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
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1、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
或本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对于法律
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
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
变更并公告。
第二十四
部 分 基
金合同内
容摘要
根据基金合同更新
注:修订后的条款以本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发布的《南方崇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