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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沪深300指数
基金主代码 05000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3年8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
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年12月31日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 博时沪深300指数A 博时沪深300指数C 博时沪深300指数Y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 050002 002385 022922
截止基准日下
属基金份额的
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单位:元)
1.6519 1.6145 1.6512
基准日下属基
金份额可供分
配利润(单位:
元)
1,956,561,970.31 444,097,322.31 466,260.73
截止基准日按
照基金合同约
定的分红比例
计算的应分配
金额 (单 位 :
元)
- - -
本次下属基金份额分红方案
(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1700 0.1450 0.17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4年度的第1次分红
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1700元人民币,本基金C类基金
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1450元人民币,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
红利0.1700元人民币。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5年1月13日
除息日 2025年1月1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年1月15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5年1月13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5年1
月14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25年1月15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
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
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Y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仅为红利再投资;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的分红方式,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5年1月13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分红方式修改只对单个交易账户有效,即投资者通过多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须分别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