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3月31日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3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年度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2017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8001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7月11日
基金管理人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7,083,341.1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投资具有高成长潜力的中小盘股票,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基准的稳健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策略和“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重点投资于萌芽期和成长期行业中具有持续成长潜力以及未来成长空间广阔的中小型上市公司,同时考虑组合品种的估值风险和大类资产的系统风险,通过品种和仓位的动态调整降低资产的波动风险。
1、资产配置
对宏观经济的经济周期进行预测,在此基础上形成对不同资产市场表现的预测和判断,确定基金资产在各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具体操作中,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经济周期资产配置模型,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指标、利率和货币政策等相关因素的分析,对中国的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判断和预测,然后利用经济周期理论确定基金资产在各类别资产间的战略配置策略。
2、行业配置
不同行业受宏观经济周期、行业自身生命周期以及相关结构性因素的影响在不同时期表现往往具有明显差异。通过宏观及行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行业的潜在影响,得出各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与投资时机,据此挑选出预期具有良好增长前景的优势行业,把握行业景气轮换带来的投资机会。
3、股票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自成立及期后每六个月月末将对中国A股市场中的股票按流通市值从小到大排序并相加,累计流通市值达到A股总流通市值2/3的这部分股票称为中小盘股票。在前后两次调整排序期间对于未被纳入最近一次排序范围的股票(如新股、恢复上市股票等),如果其流通市值(对未上市新股而言为本基金管理人预计的流通市值)可满足以上标准,也称为中小盘股票。本基金综合运用长盛股票研究分析方法和其它投资分析工具,采用自下而上方式精选具有投资潜力的股票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中小盘股票中的优势股票优先入选。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500指数*60%+中证全债指数*4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叶金松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10-82019988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yejs@csfunds.com.cn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2666、010-62350088
95566
传真
010-82255988
010-66594942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cs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7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7,734,649.57
-10,012,633.31
-5,509,664.93
本期利润
-3,757,123.88
-15,732,997.34
-6,324,108.7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607
-0.3007
-0.102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6.58%
-26.99%
-7.44%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194
-0.1645
0.144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2,362,995.90
44,257,049.83
59,462,646.9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781
0.836
1.145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本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
4、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长盛同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届满后变更而来,变更日期为2015年7月11日(即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64%
0.74%
-3.44%
0.59%
4.08%
0.15%
过去六个月
3.72%
0.76%
1.18%
0.58%
2.54%
0.18%
过去一年
-6.58%
0.94%
-0.01%
0.56%
-6.57%
0.38%
自基金转型起至今
-36.86%
1.61%
-3.55%
1.14%
-33.31%
0.47%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构建及再平衡过程: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证500指数*60%+中证全债指数*40%
基准指数的构建考虑了三个原则:
1、公允性。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综合比较目前市场上各主要指数的编制特点并考虑本基金股票组合的投资标的之后,选定中证500指数作为本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基准;债券组合的业绩基准则采用中证全债指数。中证500指数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内小市值公司的整体状况,用为衡量本基金业绩的基准较为合适。
2、可比性。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将维持40%-95%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根据本基金投资策略,业绩基准中的这一资产配置比例可以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3、再平衡。由于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再平衡来使资产的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基准指数每日按照60%、40%的比例采取再平衡,再用连锁计算的方式得到基准指数的时间序列。
自基金转型以来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长盛同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届满后变更而来,变更日期为2015年7月11日(即基金合同生效日)。
2、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自基金转型以来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长盛同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届满后变更而来,变更日期为2015年7月11日(即基金合同生效日)。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于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7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未进行利润分配。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6日,是国内最早成立的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900万元。公司注册地在深圳,总部设在北京,并在北京、上海、成都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北京分别设有子公司。目前,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41%,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33%,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截至2017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七十四只开放式基金,并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金组合和专户产品。公司同时兼任境外QFII基金和专户理财产品的投资顾问。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王超
本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瑞中证2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量化红利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盛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盛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量化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医疗行业量化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5月18日
-
10年
王超先生,1981年9月出生。中央财经大学硕士,CFA(特许金融分析师),FRM(金融风险管理师)。2007年7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金融工程与量化投资部金融工程研究员等职务。
赵宏宇
本基金基金经理,长盛电子信息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FOF业务部总监。
2015年7月11日
2017年5月18日
13年
赵宏宇先生,1972年6月出生。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学(金融投资研究方向)博士。历任美国晨星公司投资顾问部门数量分析师,招商银行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研究员。2007年8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公司,历任金融工程研究员、产品开发经理,首席产品开发师,金融工程与量化投资部副总监、长盛上证市值百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等职务。
注:1、上表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中“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从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社保组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切实防范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研究支持,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共享公司研究部门研究成果,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公司研究平台上拥有同等权限。
投资授权与决策,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组合经理负责制,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完成投资组合的管理工作。各投资组合经理遵守投资信息隔离墙制度。
交易执行,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均由交易部统一执行委托交易。交易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场内交易,强制开启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程序;场外交易,严格遵守相关工作流程,保证交易执行的公平性。
投资管理行为的监控与分析评估,公司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持续、动态监督公司投资管理全过程,并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问题,保障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均被公平对待。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从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未发现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2017年的市场行情,白马股和“中小创”之间的分化还是大大超出我们的预料,一方面,基金持仓集中的白马股成为抱团取暖的对象,股价屡创新高;另一方面,相对估值较高的“中小创”呈现出估值持续回落的态势,而不是大家之前普遍预期的重新回归成长的节奏。在此期间,上证综指上涨6.56%,沪深300上涨21.78%,中小板指上涨16.73%,创业板指下跌10.67%。由于风格偏重中小盘,同期基金净值下跌幅度较大。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781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58%,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1%。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的行情,外部因素对国内市场的影响有待观察,美国税改的影响尚未充分体现,但是我们预计将不会对国内构成实质性冲击。国内的经济基本面,将会呈现经济稳中趋缓、通胀温和上行、货币政策稳定、宏观审慎加强以及财政政策保持积极的状态,对于股票资产而言,经济、企业盈利中枢稳定从分子端有利于股票资产定价,机构投资者的发展以及监管层防范金融风险的要求,推动股票资产波动率中枢下行,提高其风险调整后的回报率。另外从居民资产配置需求的角度,当房地产在“房住不炒”的政策定位下,以及资管新规对银行理财净值化的约束下,相关资产对居民的吸引力或有下降,有利于资金向权益市场倾斜。基于上述判断,我们将继续坚持基本面因子优选策略,选择在盈利能力、成长性、盈利质量、经营效率、财务杠杆、估值水平等方面都处于领先地位的上市公司构建等权重组合,通过分散化布局综合基本面优秀的上市公司来获得未来的收益。利用披露的最新财务数据筛选优质上市公司对投资组合进行更新。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制订了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设立基金估值小组,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和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
本基金管理人制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确定了估值目的、估值日、估值对象、估值程序、估值方法以及估值差错处理、暂停估值和特殊情形处理等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估值工作小组组长)、公司督察长(担任估值工作小组副组长)、公司相关投资、研究部门分管领导、公司运营部分管领导、相关研究部门、相关投资部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信息技术部及业务运营部总监或指定人员组成的估值工作小组,负责研究、指导并执行基金估值业务。小组成员均具有多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估值运作、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或法律合规等领域的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人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分别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分别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或挂牌的部分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对基金利润分配原则的约定,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本基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4,720,345.25元,其中: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为-11,860,868.02元,未分配利润未实现部分为-2,859,477.23元。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自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3月6日、自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6月7日、自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8月21日、自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10月25日期间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薛竞、顾卓毅于2018年3月27日对本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2209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欲查看审计报告全文,应阅读本年度报告正文。
年度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950,615.91
7,774,949.80
结算备付金
351.55
83,143.46
存出保证金
12,086.35
13,053.03
交易性金融资产
48,052,688.07
37,048,525.68
其中:股票投资
45,184,937.77
37,048,525.68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867,750.3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65,680.36
2,015.84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723.44
8,676.0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55,083,145.68
44,930,363.8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351.55
-
应付赎回款
2,039,503.18
53,575.85
应付管理人报酬
70,473.50
59,315.46
应付托管费
11,745.59
9,885.9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66,483.56
25,689.77
应交税费
388,787.34
388,787.34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42,805.06
136,059.70
负债合计
2,720,149.78
673,314.0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7,083,341.15
52,968,028.86
未分配利润
-14,720,345.25
-8,710,979.03
所有者权益合计
52,362,995.90
44,257,049.8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5,083,145.68
44,930,363.87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781元,基金份额总额67,083,341.15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收入
-2,473,879.55
-14,382,236.62
1.利息收入
97,898.00
66,017.9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1,802.44
65,995.69
债券利息收入
26,095.56
22.2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6,938,073.56
-8,990,325.8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197,584.14
-9,186,931.23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014.88
6,032.0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260,525.46
190,573.32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977,525.69
-5,720,364.03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388,770.32
262,435.30
减:二、费用
1,283,244.33
1,350,760.72
1.管理人报酬
718,337.02
718,538.72
2.托管费
119,722.78
119,756.52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263,814.78
335,646.22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181,369.75
176,819.2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757,123.88
-15,732,997.34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757,123.88
-15,732,997.34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2,968,028.86
-8,710,979.03
44,257,049.8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757,123.88
-3,757,123.8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4,115,312.29
-2,252,242.34
11,863,069.9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00,064,458.57
-20,953,062.16
79,111,396.41
2.基金赎回款
-85,949,146.28
18,700,819.82
-67,248,326.4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7,083,341.15
-14,720,345.25
52,362,995.90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1,949,750.41
7,512,896.58
59,462,646.9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5,732,997.34
-15,732,997.3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018,278.45
-490,878.27
527,400.1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0,511,659.57
-4,410,926.40
46,100,733.17
2.基金赎回款
-49,493,381.12
3,920,04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