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6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及本公司官方网站上披露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现对上述公告的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一、“三、决议生效后的基金转型安排”章节中“关于法律文件的修订”的部分内容更正如下:“根据《关于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分别修订为《大成安汇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安汇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编制《大成安汇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公告落款日期更正为“2020年6月13日”。
除以上内容需更正以外,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