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易方达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11003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5月3日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36,512,959.4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易方达纯债债券A
易方达纯债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10037
11003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208,498,717.33份
128,014,242.14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纯债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分析影响债券市场的各类要素,对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期限结构、类属品种进行有效配置,力争为投资人提供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分析影响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各类要素,对固定收益产品的平均久期、期限结构、类属品种进行有效配置,力争为投资人提供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具体来看,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变量和宏观经济政策进行分析,预测利率走势,并据此对组合的平均久期进行调整;运用统计和数量分析技术,预测收益率期限结构的变化方式,选择期限结构配置策略,确定各期限固定收益品种的比例;对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的信用风险、税赋水平、市场流动性、市场风险等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同期限固定收益投资品种的利差和变化趋势,制定类属配置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南
张燕
联系电话
020-85102688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service@efunds.com.cn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1 8088
95555
传真
020-85104666
0755-83195201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e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3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易方达纯债债券A
易方达纯债债券C
易方达纯债债券A
易方达纯债债券C
易方达纯债债券A
易方达纯债债券C
本期已实现收益
6,892,929.65
1,376,220.91
159,921,096.13
78,095,541.39
65,301,168.15
51,303,752.76
本期利润
12,489,628.42
2,071,138.94
51,475,951.24
32,224,353.69
139,003,023.71
119,389,310.1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74
0.0187
0.0147
0.0185
0.1112
0.117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71%
2.05%
0.47%
0.04%
11.52%
11.21%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易方达纯债债券A
易方达纯债债券C
易方达纯债债券A
易方达纯债债券C
易方达纯债债券A
易方达纯债债券C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469
0.0451
0.0243
0.0286
0.0490
0.037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29,259,911.58
140,446,944.91
998,475,152.07
141,378,767.82
3,667,172,367.70
4,757,140,169.6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00
1.097
1.071
1.075
1.125
1.114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纯债债券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36%
0.05%
-1.15%
0.06%
1.51%
-0.01%
过去六个月
1.20%
0.05%
-1.30%
0.05%
2.50%
0.00%
过去一年
2.71%
0.06%
-3.38%
0.06%
6.09%
0.00%
过去三年
15.08%
0.10%
-0.98%
0.08%
16.06%
0.02%
过去五年
23.98%
0.11%
1.54%
0.09%
22.44%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8.07%
0.11%
1.69%
0.09%
26.38%
0.02%
易方达纯债债券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27%
0.05%
-1.15%
0.06%
1.42%
-0.01%
过去六个月
0.92%
0.05%
-1.30%
0.05%
2.22%
0.00%
过去一年
2.05%
0.06%
-3.38%
0.06%
5.43%
0.00%
过去三年
13.54%
0.10%
-0.98%
0.08%
14.52%
0.02%
过去五年
21.53%
0.11%
1.54%
0.09%
19.99%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5.17%
0.11%
1.69%
0.09%
23.48%
0.02%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5月3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易方达纯债债券A
(2012年5月3日至2017年12月31日)
/
易方达纯债债券C
(2012年5月3日至2017年12月31日)
/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8.07%,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5.1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69%。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过去五年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历年收益率对比图
易方达纯债债券A
/
易方达纯债债券C
/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1、易方达纯债债券A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7年
-
-
-
-
-
2016年
0.600
167,122,653.33
38,561,474.71
205,684,128.04
-
2015年
0.600
46,970,140.30
3,901,210.60
50,871,350.90
-
合计
1.200
214,092,793.63
42,462,685.31
256,555,478.94
-
2、易方达纯债债券C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7年
-
-
-
-
-
2016年
0.400
22,149,757.96
8,512,865.66
30,662,623.62
-
2015年
0.600
40,387,031.08
3,135,087.51
43,522,118.59
-
合计
1.000
62,536,789.04
11,647,953.17
74,184,742.21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文批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易方达”)成立于2001年4月17日,总部设在广州,在北京、上海、香港、深圳、成都、大连等地设有办公场所,并全资拥有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易方达始终坚持在诚信规范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专业化的运作,为投资人的资产实现持续稳定的保值增值,成为国内领先的综合性资产管理机构,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易方达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具有基金公司全部业务牌照的公司之一,拥有公募、社保、年金、专户、QDII、QFII、RQFII、保险资金委托投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等业务资格,投资业务包括主动权益、指数量化、固定收益、国际投资、多资产投资、另类投资等六大板块,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投资管理服务。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易方达旗下管理的各类资产规模总计12338亿元,其中公募基金规模6077亿元;服务各类客户总数6703万户,公募基金累计分红931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雅君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中债3-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6年06月02日至2017年07月27日)、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恒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富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自2015年02月17日至2017年07月27日)、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安心回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2015-01-10
-
8年
硕士研究生,曾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交易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交易员、固定收益研究员、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王晓晨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中债3-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恒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就证券提供意见负责人员(RO)、提供资产管理负责人员(RO)、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
2017-02-15
-
14年
硕士研究生,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室债券交易员、债券交易主管、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助理、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田宇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自2017年07月15日至2017年10月19日)、易方达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中债3-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安盈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2017-02-24
-
6年
硕士研究生,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营部研究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本基金基金经理张雅君因休产假超过30日,在其休假期间,本基金暂由我公司基金经理王晓晨代为履行基金经理职责。该事项已于2017年2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4.为加强基金流动性管理,本基金安排了相关助理协助基金经理进行现金头寸与流动性管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内容主要包括公平交易的适用范围、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内容、公平交易的实现措施和交易执行程序、反向交易控制、公平交易效果评估及报告等。
公平交易制度所规范的范围涵盖旗下各类资产组合,围绕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含银行间市场)等投资管理活动,贯穿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公平交易的原则包括:集中交易原则、机制公平原则、公平协调原则、及时评估反馈原则。
公平交易的实现措施和执行程序主要包括:通过建立规范的投资决策机制、共享研究资源和投资品种备选库为投资人员提供公平的投资机会;投资人员应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控制其所管理不同组合对同一证券的同日同向交易价差;建立集中交易制度,交易系统具备公平交易功能,对于满足公平交易执行条件的同向指令,系统将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按照交易公平的原则合理分配各投资指令的执行;根据交易所场内竞价交易和非公开竞价交易的不同特点分别设定合理的交易执行程序和分配机制,通过系统与人工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力求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在交易机会上得到公平、合理对待;建立事中和事后的同向交易、异常交易监控分析机制,对于发现的异常问题进行提示,并要求投资组合经理解释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禁止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各种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反向交易行为。对于旗下投资组合之间(纯被动指数组合和量化投资组合除外)确因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管理等需要而进行的反向交易,投资人员须提供充分的投资决策依据,并经审核确认方可执行。
公司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公平交易效果评估报告机制,并借助相关技术系统,使投资和交易人员能及时了解各组合的公平交易执行状况,持续督促公平交易制度的落实执行,并不断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公平交易制度。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公司利用统计分析的方法和工具,按照不同的时间窗口(包括当日内、3日内、5日内),对我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2017年度的同向交易价差情况进行了分析,包括旗下各大类资产组合之间(即公募、社保、年金、专户四大类业务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各组合与其他所有组合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以及旗下任意两个组合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根据对样本个数、平均溢价率是否为0的T检验显著程度、平均溢价率以及溢价率分布概率、同向交易价差对投资组合的业绩影响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未发现旗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不公平交易现象。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36次,其中33次为旗下指数及量化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反向交易, 3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组合间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经济相对2016年继续改善,且保持了较强的韧性。一方面是房地产市场的持续景气超出了市场预期,尤其是三、四线城市房地产销售出现了大幅增长,库存得到有效去化,相关上游产业链出现明显回升;另一方面是海外经济持续回暖对于国内经济的拉动作用也非常显著。虽然地方融资限制不断加大,但基建投资并未出现明显下滑。通胀方面,非食品价格持续处于高位,但是食品价格疲软,拖累整体通胀水平低于预期。但临近年末随着油价和工业品价格持续攀升,叠加食品价格也有所回升,引发了市场对于未来通胀上升的担忧。
2017年全年债券市场收益率出现大幅上行。首先是上半年,在经济回升势头较强,政策着重防风险去杠杆的背景下,央行两次上调公开市场操作利率,资金面整体维持紧平衡态势。同时监管集中发文,银行委托赎回预期加剧,收益率快速上行。三季度随着金融监管协调推进,资金面较上半年也有所好转,债券收益率整体窄幅震荡为主。但四季度以来,随着市场对经济和金融监管预期差的修复,债券收益率再次出现一波非常明显的上行。全年来看,在无风险利率上行过程中信用利差也有所走阔,但是整体信用利差仍然处于中性偏低位置。
2017年本基金全年基本保持较短的久期和偏低的杠杆,票息策略为主。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71%;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97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0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3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年,预计名义GDP继续小幅回落的态势仍会延续。经济总的融资需求存在下滑的趋势,基本面指向收益率的方向是下行的。但十九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仍把防风险、去杠杆放在很重要的位置,既要有效遏制实体经济加杠杆的冲动又要加强金融监管、减少金融空转,从这个意义上讲,偏紧的货币环境还看不到逆转的迹象。在基本面下行幅度相对有限,政策思路着力防风险、去杠杆的大环境下,金融体系的负债压力依然巨大,加之全球通胀预期有所抬升,发达经济体收益率的不断攀升对国内债券市场持续构成压力,国内债券收益率维持高位震荡的可能性较大,不排除个别时点在市场预期恶化或流动性冲击下收益率继续上行的可能。不过在债券市场一致预期较强,收益率处于相对高位的情况下,更需密切关注居民和政府部门融资需求回落带来的流动性内生性改善机会。权益方面,股票市场的风险偏好进一步下降,市场波动率加大,股票资产与债券资产的相对性价比有所恶化,但在经济增长仍有韧性,企业盈利尚有支撑,供给侧改革推动盈利向龙头企业集中的趋势仍在继续的环境下,股票市场仍然不乏结构性机会。
本基金债券部分将继续保持偏短的久期和偏低的杠杆,以获得相对确定的票息收益为主,并密切关注市场拐点,等待拉长久期的机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首席运营官担任估值委员会主席,主动权益板块、固定收益板块、投资风险管理部、监察部和核算部指定人员担任委员。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估值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易方达纯债债券A: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易方达纯债债券C: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利润分配、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492,741.97
1,080,898.94
结算备付金
561,541.34
227,289.37
存出保证金
5,321.57
34,851.16
交易性金融资产
337,824,465.92
1,382,069,070.6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337,824,465.92
1,382,069,070.6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6,348,219.42
228,040,862.06
应收证券清算款
701,145.32
-
应收利息
6,044,511.70
29,889,340.1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56,563.28
507,690.3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372,034,510.52
1,641,850,002.6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200,019,379.97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1,463,662.43
299,788,397.51
应付管理人报酬
190,433.24
907,601.83
应付托管费
63,477.76
302,533.96
应付销售服务费
48,147.54
75,081.60
应付交易费用
15,121.46
34,977.47
应交税费
171,019.28
171,019.28
应付利息
-
178,520.15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75,792.32
518,571.00
负债合计
2,327,654.03
501,996,082.7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36,512,959.47
1,063,844,591.53
未分配利润
33,193,897.02
76,009,328.36
所有者权益合计
369,706,856.49
1,139,853,919.8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72,034,510.52
1,641,850,002.66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1.100元,C类基金份额净值1.097元;基金份额总额336,512,959.47份,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分别为:A类基金份额总额208,498,717.33份,C类基金份额总额128,014,242.14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收入
22,443,081.89
146,786,794.79
1.利息收入
36,530,425.66
261,075,259.4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21,142.62
1,885,811.67
债券利息收入
34,562,394.05
252,960,474.4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846,888.99
6,228,973.39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1,396,268.82
33,564,910.3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21,396,268.82
33,564,910.3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291,616.80
-154,316,332.59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017,308.25
6,462,957.57
减:二、费用
7,882,314.53
63,086,489.86
1.管理人报酬
3,735,906.78
35,615,948.34
2.托管费
1,245,302.21
11,871,982.80
3.销售服务费
482,190.88
7,949,792.96
4.交易费用
57,567.82
144,501.60
5.利息支出
1,912,689.21
7,004,428.85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912,689.21
7,004,428.85
6.其他费用
448,657.63
499,835.3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4,560,767.36
83,700,304.93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560,767.36
83,700,304.93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063,844,591.53
76,009,328.36
1,139,853,919.8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4,560,767.36
14,560,767.3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727,331,632.06
-57,376,198.70
-784,707,830.7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738,518,774.34
60,073,586.70
798,592,361.04
2.基金赎回款
-1,465,850,406.40
-117,449,785.40
-1,583,300,191.8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36,512,959.47
33,193,897.02
369,706,856.4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7,531,345,095.43
892,967,441.89
8,424,312,537.3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83,700,304.93
83,700,304.9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6,467,500,503.90
-664,311,666.80
-7,131,812,170.7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1,643,625,176.86
1,391,865,000.18
13,035,490,177.04
2.基金赎回款
-18,111,125,680.76
-2,056,176,666.98
-20,167,302,347.7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236,346,751.66
-236,346,751.66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063,844,591.53
76,009,328.36
1,139,853,919.8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刘晓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优造,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荣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303号《关于核准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5月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8,400,694,693.25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831,672.8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相关规定和指引。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除下述事项外,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估值业务指引”),自2017年12月15日起,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参考估值业务指引进行估值。
7.4.5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
7.4.6 税项
(1)印花税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1‰,由出让方缴纳。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信托”)
基金管理人股东
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3,735,906.78
35,615,948.34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323,289.26
693,468.82
注: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245,302.21
11,871,982.80
注: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易方达纯债债券A
易方达纯债债券C
合计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41,009.35
241,009.35
招商银行
-
73,976.62
73,976.62
广发证券
-
1,435.42
1,435.42
合计
-
316,421.39
316,421.39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易方达纯债债券A
易方达纯债债券C
合计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146,075.39
7,146,075.39
招商银行
-
137,858.41
137,858.41
广发证券
-
12,837.93
12,837.93
合计
-
7,296,771.73
7,296,771.73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注册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
-
-
-
-
-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招商银行
-
43,233,265.36
-
-
-
-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易方达纯债债券A
无。
易方达纯债债券C
无。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活期存款
492,741.97
100,043.08
1,080,898.94
578,447.38
注:本基金的上述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发行方式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数量(单位:股/张)
总金额
-
-
-
-
-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发行方式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数量(单位:股/张)
总金额
广发证券
112457
16魏桥05
分销
300,000
30,000,000.00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8.7.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9 期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无抵押债券。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无抵押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无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337,824,465.92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6年12月31日:无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第二层次1,382,069,070.6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6年12月31日:同) 。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3)除上述事项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337,824,465.92
90.80
其中:债券
337,824,465.92
90.80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6,348,219.42
7.08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054,283.31
0.28
8
其他各项资产
6,807,541.87
1.83
9
合计
372,034,510.52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交易。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交易。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交易。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8,773,900.52
5.0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8,773,900.52
5.08
4
企业债券
191,611,565.40
51.83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59,862,000.00
16.19
6
中期票据
67,577,000.00
18.28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337,824,465.92
91.38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480395
14元国资债
300,000
24,525,000.00
6.63
2
1480337
14龙泉国投债
300,000
24,522,000.00
6.63
3
1280389
12辽阳债
500,000
20,230,000.00
5.47
4
101353014
13太钢MTN001
200,000
20,076,000.00
5.43
5
041769013
17中化农化CP001
200,000
19,986,000.00
5.41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5,321.5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701,145.32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044,511.70
5
应收申购款
56,563.2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807,541.87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易方达纯债债券A
4,322
48,241.26
150,696,406.19
72.28%
57,802,311.14
27.72%
易方达纯债债券C
1,756
72,901.05
91,778,603.59
71.69%
36,235,638.55
28.31%
合计
6,078
55,365.74
242,475,009.78
72.06%
94,037,949.69
27.94%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易方达纯债债券A
1,726.93
0.0008%
易方达纯债债券C
0.00
0.0000%
合计
1,726.93
0.0005%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易方达纯债债券A
0
易方达纯债债券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易方达纯债债券A
0
易方达纯债债券C
0
合计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易方达纯债债券A
易方达纯债债券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5月3日)基金份额总额
3,243,185,286.86
5,157,509,406.39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932,294,419.12
131,550,172.41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576,425,062.78
162,093,711.56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300,220,764.57
165,629,641.83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8,498,717.33
128,014,242.14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3月10日发布公告,自2017年3月10日起聘任关秀霞女士担任公司首席国际业务官(副总经理级);于2017年4月19日发布公告,自2017年4月19日起聘任高松凡先生担任公司首席养老金业务官(副总经理级)。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连续6年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本报告年度的审计费用为70,000.00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东方证券
1
-
-
-
-
-
高华证券
2
-
-
-
-
-
广发证券
4
-
-
-
-
-
申万宏源
1
-
-
-
-
-
新时代证券
1
-
-
-
-
-
注:a)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减少交易单元,新增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个交易单元。
b) 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 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 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c) 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 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东方证券
-
-
-
-
-
-
高华证券
767,091,027.70
98.20%
2,053,700,000.00
87.15%
-
-
广发证券
14,033,414.22
1.80%
294,900,000.00
12.51%
-
-
申万宏源
-
-
-
-
-
-
新时代证券
-
-
8,000,000.00
0.34%
-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7年03月24日~2017年09月24日,2017年09月26日~2017年10月08日,2017年11月22日~2017年12月31日
128,979,304.62
-
53,000,000.00
75,979,304.62
22.58%
产品特有风险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由此可能导致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当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比较为集中时,个别投资者的大额赎回可能会对基金资产运作及净值表现产生较大影响;极端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应对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带来流动性风险;如个别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可能影响投资者赎回业务办理;若个别投资者大额赎回后本基金出现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还可能面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情形;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在召开持有人大会并对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可能拥有较大话语权。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