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QDII)
基金主代码
118001
交易代码
1180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1月21日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12,748,881.6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亚洲企业,追求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基于对全球及亚洲宏观经济,各类资产的风险与收益水平的综合分析与判断在不同区域和行业间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在构建投资组合方面,本基金坚持价值投资的理念,以自下而上的基本面分析、深入的公司研究、对股票价值的评估作为股票投资的根本依据,辅以自上而下的宏观经济分析、国别/地区因素分析、行业分析,争取获得超越比较基准的回报。固定收益品种与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将主要用于回避投资风险、取得稳定回报,同时,保持必要的灵活性,及时把握重大的投资机会。
业绩比较基准
MSCI AC 亚洲除日本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理论上其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和混合型基金。一方面,本基金投资于境外市场,承担了汇率风险、国家风险、新兴市场风险等境外投资面临的特殊风险;另一方面,本基金对亚洲主要国家/地区进行分散投资,基金整体风险低于对单一国家/地区投资的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南
郭明
联系电话
020-85102688
010-66105798
电子邮箱
service@efunds.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1 8088
95588
传真
020-85104666
010-66105799
2.4 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
项目
境外投资顾问
境外资产托管人
名称
英文
无
Standard Chartered Bank (Hong Kong) Limited
中文
无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无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四至四A号渣打银行大厦32楼
办公地址
无
香港九龙观塘光观塘路三百八十八号渣打中心15楼
邮政编码
无
无
2.5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efund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3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79,017,385.69
本期利润
33,276,967.1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3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7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421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55,140,820.4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59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3.38%
1.49%
-2.04%
0.92%
-1.34%
0.57%
过去三个月
4.13%
1.15%
-1.17%
0.82%
5.30%
0.33%
过去六个月
4.75%
1.29%
-4.08%
0.97%
8.83%
0.32%
过去一年
23.86%
1.13%
5.25%
0.81%
18.61%
0.32%
过去三年
12.30%
1.88%
22.34%
0.94%
-10.04%
0.94%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5.90%
1.52%
33.50%
1.02%
-27.60%
0.5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1月21日至2018年6月30日)
/
注:1.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已经转换为以人民币计价。
2.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9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3.5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文批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易方达”)成立于2001年4月17日,总部设在广州,在北京、上海、成都、大连等地设有分公司,并全资拥有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易方达始终坚持在诚信规范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专业化的运作,为投资人的资产实现持续稳定的保值增值,成为国内领先的综合性资产管理机构,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易方达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具有基金公司全部业务牌照的公司之一,拥有公募、社保、年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QFII、RQFII、QDIE、QFLP、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等业务资格,投资业务包括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量化、海外投资、多资产投资、另类投资等六大板块,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投资管理服务。截至2018年6月30日,易方达旗下管理的各类资产规模总计1.3万亿元,服务各类客户总数7580万户,公募基金累计分红超过1000亿元。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坤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新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助理
2014-04-08
-
10年
硕士研究生,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行业研究员、基金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本基金未聘请境外投资顾问。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4.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努力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相应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同时依据境外市场的交易特点规范交易委托方式,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4.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5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5.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以来,美国经济呈现持续复苏的态势,美联储在3月和6月两次宣布加息各25个基点,全球其他主要经济体的也相继复苏。中国方面,宏观经济方面,在前期商品房市场热销的拉动下,各项微观数据普遍较为平稳。流动性方面,在去杠杆政策的引导下,整体保持较紧的状态,部分杠杆率高的企业出现了资金链紧张的情况。从一季度末开始,市场逐步形成经济转弱的预期。
本基金在2018年上半年的股票仓位基本稳定,并对结构进行了调整。市场配置方面,保持了港股和中概股较高的配置比例。行业方面,增加了科技等行业的配置,降低了金融等行业的配置。个股方面,增加了业务模式有特色、估值水平合理的个股的投资比例。
4.5.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59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7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08%。
4.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从全球来看,各个主要经济体呈现经济复苏的态势。美国市场和香港市场集中了一批代表中国“新经济”的优质企业,例如互联网、医药、教育等行业,值得进行深入的自下而上的研究,集中配置优秀企业,分享优秀企业的成长。长期来看,国内资金的海外资产配置需求不断加强,海外的优质公司有望持续迎来增量资金。
在此背景下,本基金计划采取攻守均衡的策略,力求以精选行业和个股为根本来获取超额收益。行业方面,选择市场空间广阔、竞争格局稳定的行业;个股方面,重点选择长期逻辑清晰、竞争壁垒高和管理优秀的两类企业:一是经过时间考验的行业龙头公司,二是经营模式有特色的中小公司。通过分享这些优秀企业的成长为投资者带来回报。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首席运营官担任估值委员会主席,主动权益板块、固定收益板块、投资风险管理部、监察部和核算部指定人员担任委员。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估值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41,274,487.33
53,634,272.37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12,218,844.90
770,288,712.03
其中:股票投资
712,218,844.90
770,288,712.03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23,693,461.70
-
应收利息
4,224.75
8,081.27
应收股利
2,837,348.69
-
应收申购款
1,617,141.06
927,639.7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781,645,508.43
824,858,705.3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24,794,886.76
2,673,531.15
应付管理人报酬
997,272.22
1,030,784.50
应付托管费
232,696.85
240,516.4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479,832.14
385,477.40
负债合计
26,504,687.97
4,330,309.4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12,748,881.62
811,426,700.71
未分配利润
42,391,938.84
9,101,695.22
所有者权益合计
755,140,820.46
820,528,395.9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81,645,508.43
824,858,705.38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59元,基金份额总额712,748,881.62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一、收入
42,074,105.95
109,437,093.82
1.利息收入
64,263.67
31,024.6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263.67
31,024.65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87,234,289.74
-3,517,182.1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82,729,397.53
-7,825,510.74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4,504,892.21
4,308,328.58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5,740,418.56
115,480,723.8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52,323.22
-2,637,746.65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263,647.88
80,274.17
减:二、费用
8,797,138.82
8,149,673.60
1.管理人报酬
6,064,793.50
4,900,230.67
2.托管费
1,415,118.52
1,143,387.27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100,057.86
1,888,653.70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217,168.94
217,401.9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3,276,967.13
101,287,420.22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3,276,967.13
101,287,420.22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11,426,700.71
9,101,695.22
820,528,395.9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3,276,967.13
33,276,967.1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98,677,819.09
13,276.49
-98,664,542.6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53,567,354.86
16,236,418.78
269,803,773.64
2.基金赎回款
-352,245,173.95
-16,223,142.29
-368,468,316.2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712,748,881.62
42,391,938.84
755,140,820.46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33,426,661.32
-224,078,134.65
609,348,526.6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01,287,420.22
101,287,420.2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53,426,494.09
10,034,226.14
-43,392,267.9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80,142,003.87
-14,522,401.60
65,619,602.27
2.基金赎回款
-133,568,497.96
24,556,627.74
-109,011,870.2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780,000,167.23
-112,756,488.29
667,243,678.9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刘晓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荣,会计机构负责人:邱毅华
6.4 报表附注
6.4.1基金基本情况
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064 号《关于核准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和证监许可[2009]367 号《关于核准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的批复》核准,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1月2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92,067,217.31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07,302.7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托管人为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6.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
6.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国发[1985]19号发布和国务院令[2011]第588号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5]第448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差价收入,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股利收益,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4) 本基金分别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的7%、3%和2%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6.4.7关联方关系
6.4.7.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渣打银行”)
境外资产托管人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6.4.8.1.2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6.4.8.1.3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6,064,793.50
4,900,230.67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624,520.30
719,957.92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