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8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2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
基金主代码 1664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创新封闭式).本基金基金封闭期为三年(含三年),封闭期届满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12月13日
基金管理人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05,860,918.6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2年3月9日
下属两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A 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B
下属两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50062 150063
报告期末下属两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634,102,654.37份 271,758,264.32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一方面按照自上而下的方法对基金的资产配置、久期管理、类属配置进行动态管理,寻找各类资产的潜在良好投资机会,一方面在个券选择上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通过流动性考察和信用分析策略进行筛选。整体投资通过对风险的严格控制,运用多种积极的资产管理增值策略,实现投资目标。
业绩比较基准 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一般情形下,其风险收益预期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型基金。
下属两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从本基金所分成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由于本基金资产及收益的分配安排,A类份额为预期风险低、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 从本基金所分成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由于本基金资产及收益的分配安排,B类份额为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的基金份额。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顾佳 帅芳
联系电话 021-23212812 021-68475888
电子邮箱 guj@py-axa.com shuaifang@bankofshanghai.com
客户服务电话 021-33079999 或 400-8828-999 021-962888
传真 021-23212985 021-58354379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py-axa.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38,249,132.11
本期利润 88,598,268.4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97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9.78%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2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43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996,398,163.1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0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20% 0.18% 0.37% 0.04% 0.83% 0.14%
过去三个月 6.38% 0.14% 1.98% 0.04% 4.40% 0.10%
过去六个月 9.78% 0.12% 2.88% 0.04% 6.90% 0.08%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0.00% 0.11% 3.14% 0.04% 6.86% 0.07%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12月13日至2012年6月30日)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12月13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第六条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建仓期自2011年12月13日至2012年6月13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3 其他指标
其他指标 报告期末
2012年6月30日
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A与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B份额配比 7:3
期末浦银增利A份额参考净值 1.029
期末浦银增利A份额累计参考净值 1.029
期末浦银增利B份额参考净值 1.266
期末浦银增利B份额累计参考净值 1.266
浦银增利A的预计年收益率 5.25%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银安盛")成立于2007年8月,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XA Investment Managers S.A. 及上海盛融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创建,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51%、39%和10%。公司主要从事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浦银安盛旗下共管理8只基金,即浦银安盛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精致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分级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浦银安盛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薛铮 本基金基金经理兼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1-12-13 - 6 薛铮,上海财经大学数量经济学硕士。2006年3月至2008年5月,在红顶金融研究中心担任固定收益研究员。2008年6月至2009年6月,在上海证券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担任投资经理助理之职。2009年7月进入浦银安盛基金管理公司,任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研究员。2011年6月至2012年6,担任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12月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2月起兼任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 1、薛铮作为本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本基金成立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未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已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基金组合。
在具体执行中,在投资决策流程上,构建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所有投资组合公平的提供研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公募基金及专户业务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在交易执行环节上,详细规定了面对多个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的交易执行的流程和规定,以保证投资执行交易过程的公平性;从事后监控角度上,一方面是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对不同时间窗口(同日,3日,5日)发生的不同组合对同一股票的同向交易及反向交易进行价差分析,并进行统计显著性的检验,以确定交易价差对相关基金的业绩差异的贡献度;同时对旗下投资组合及其各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的分析;另一方面是公司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报告。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中认定的异常交易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生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外围经济方面,欧美日经济体系有所分化,欧债危机在希腊问题稍缓和之后,西班牙等国家又陷入银行危机,欧元区整体处于轻度衰退状态;美国和日本经济温和复苏。国内方面,经济运行延续下行态势,内需和外需均增长乏力,工业增加值、PMI等各项指标均验证经济增长不利局面。在此宏观形势下,国内货币政策逐渐加大了预调微调力度,在1季度仅下调存准1次的情况下,2季度1次降准和2次降息密集推出,资金面整体呈现宽松态势,债券市场收益率中枢大幅下行。
债市上涨行情中,由2011年末利率债、高等级信用债主导向中低评级信用债轮动,在2季度降准之后,收益率呈现普遍下降态势但政策边际效应越来越低。在报告期内,基金择机配置了较多高收益债券,并适度杠杆放大,较为充分的分享了债券市场的行情,收益增强效果显著,并精选了部分可转债获得一定的回报。总体上获得较高收益。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本报告期净值收益率为9.7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88%,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下半年,政策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将逐渐加大力度,银行信贷投放将逐步增长,这有助于经济在投资拉动下企稳,并进入温和复苏。欧债危机的反复性依然存在,但产生全球性风险的可能性小。通胀同比预计处于低位,对于债市不构成压力。考虑到外汇占款持续增长乏力, 结合宏观经济支撑需求,下半年降准和降息可能性都很大,基于此预判下,下半年债市整体流动性维持略宽松局面。
利率市场化抬升了资金的平均成本尤其是短端资金成本,收益率曲线将平坦化。未来债券市场供需整体上趋于平衡。城投债供给受政策不确定性影响大,但在高收益的吸引下,资金需求不成问题,对市场干扰影响小。尽管随着收益率下行,债券类资产估值优势有所削弱,但经济增速回落下稳定类资产吸引力在增加,自下而上的精选性价比高的信用债投资依然能够为投资者带来可观的回报,债市违约的"零历史"隐含着极大的违约成本,也是对于投资者的一种隐性保护。权益类市场投资机会,需要进一步观察实体经济后续业绩改善,转债市场目前溢价率水平已高,持有成本较大,未来须进行较为谨慎的投资。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为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设立了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估值委员会(以下简称"估值委员会"),制定了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估值委员会成员由公司分管高管、金融工程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基金会计部负责人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五分之三以上具有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专业经验、胜任能力和独立性。估值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制订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确保对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时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等。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银行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参与或决定基金的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中债收益率曲线和中债估值最终用户服务协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七部分第三条约定,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对A 类份额与B 类份额进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自2012年1月1 日至2012 年6 月30 日期间未进行收益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有关约定,诚实、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复核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2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47,561,524.90 231,106,571.27
结算备付金 51,630,523.91 -
存出保证金 250,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64,310,493.58 641,666,239.26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864,310,493.58 641,666,239.2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44,100,386.15
应收证券清算款 29,968,693.17 20,000,000.00
应收利息 28,878,149.95 4,309,526.2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49,066.28 -
资产总计 2,022,648,451.79 941,182,722.9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2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023,997,569.00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32,568,422.85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569,907.49 312,929.09
应付托管费 162,830.74 89,408.31
应付销售服务费 284,953.73 156,464.53
应付交易费用 12,787.47 5,603.50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778,306.48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443,933.74 250,000.00
负债合计 1,026,250,288.65 33,382,828.2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905,860,918.69 905,860,918.69
未分配利润 90,537,244.45 1,938,975.97
所有者权益合计 996,398,163.14 907,799,894.6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022,648,451.79 941,182,722.94
注:报告截止日2012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100元,基金份额总额905,860,918.69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一、收入 101,392,788.72 -
1.利息收入 36,277,803.82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58,688.58 -
债券利息收入 35,567,506.49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51,608.75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4,765,848.53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3,845.00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4,752,003.53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0,349,136.37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
减:二、费用 12,794,520.24 -
1.管理人报酬 3,284,519.24 -
2.托管费 938,434.12 -
3.销售服务费 1,642,259.65 -
4.交易费用 22,121.10 -
5.利息支出 6,654,653.00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654,653.00 -
6.其他费用 252,533.13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8,598,268.48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8,598,268.48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 年12 月13 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05,860,918.69 1,938,975.97 907,799,894.6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88,598,268.48 88,598,268.4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05,860,918.69 90,537,244.45 996,398,163.14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 年12 月13 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郁蓓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郁蓓华,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迎华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704号文批准,由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存续期限不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基金首次设立募集的有效认购户数为10,758户,净销售金额为人民币905,197,332.55元,折合基金份额905,197,332.55份;募集资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共计663,586.14人民币元,折合663,586.14份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计算,本次募集期的有效认购份额905,197,332.55份,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663,586.14份,两项合计共905,860,918.69份基金份额。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12月13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短期融资券、可分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和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本基金也可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或增发新股的申购,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非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9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本基金在封闭期间,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在开放期间,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在转型为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后,其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业绩比较基准等将保持不变。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12年8月29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2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2年01月01日至6月30日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系权证投资);
(2) 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 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 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 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