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其中,本基金基础份额以下简称“信用互利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60217”;本基金优先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互利A”,基金代码“150066”;本基金进取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互利B”,基金代码“15006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9年12月30日起至2020年2月10日17:00止,计票日为2020年2月11日。本次大会的计票工作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监票人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大会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均可参加本次大会并参与表决。经统计:
1、信用互利基金份额:参加本次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信用互利基金份额共计76,813,528.09份,占权益登记日信用互利基金份额总份额123,481,350.18份的62.21%。
2、互利A:参加本次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互利A份额共计6,020,000份,占权益登记日互利A份额总份额8,683,363份的69.33%。
3、互利B:参加本次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互利B份额共计2,580,000份,占权益登记日互利B份额总份额3,721,442份的69.33%。
参加本次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各类基金份额(指信用互利基金份额、互利A、互利B)占权益登记日该类基金份额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达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定开会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信用互利基金份额:出具表决意见的信用互利基金份额共计76,813,528.09份,其中,76,813,528.09份同意,0份反对,0份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信用互利基金份额占出具表决意见的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持该类别基金份额表决权的100%。
2、互利A:出具表决意见的互利A份额共计6,020,000份,其中,6,020,000份同意,0份反对,0份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互利A份额占出具表决意见的互利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该类别基金份额表决权的100%。
3、互利B:出具表决意见的互利B份额共计2,580,000份,其中,2,580,000份同意,0份反对,0份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互利B份额占出具表决意见的互利B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该类别基金份额表决权的100%。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各类基金份额(指信用互利基金份额、互利A、互利B)分别占到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各类基金份额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大会费用由基金财产列支,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项目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50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60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大会于2020年2月1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自该日起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决议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同意对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内容包括取消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及分级运作机制、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修改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估值、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合同终止等内容,更名为‘国泰信用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修订《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实施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同意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转型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转型的具体时间和方式,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的有关内容对《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并根据《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相关内容对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
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本基金互利A、互利B份额的复牌
本基金互利A、互利B份额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之日(2020年2月11日)开市起停牌,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2020年2月12日)10:30起复牌。
四、转型方案实施情况
1、转型选择期的相关安排
本基金将自2020年2月12日起进入转型选择期。选择期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卖出互利A份额、互利B份额或者赎回信用互利基金份额。对于在选择期内未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互利A、互利B和信用互利基金份额将最终转换为国泰信用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选择期期间选择赎回的,仍适用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费率和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由于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在选择期期间需应对赎回等情况,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在选择期豁免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据此落实相关事项,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可暂停申购、赎回、转入、转出、配对转换或调整赎回方式等。具体转型选择期相关事项,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发布的《关于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的提示性公告》或其他相关公告。
2、基金份额折算与转换的相关安排
转型选择期届满的次一工作日为份额转换基准日。基金管理人在份额转换基准日将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最终转换成国泰信用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仍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份额转换基准日,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互利A份额、互利B份额将最终转换为国泰信用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场外份额将最终转换为国泰信用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场外份额。
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发布的《关于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的提示性公告》或其他相关公告。
3、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关于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分别修订为《国泰信用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信用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编制《国泰信用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733号《关于准予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变更注册。自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的次一工作日起,《国泰信用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信用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生效,原《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同一日起失效。
五、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5、《关于准予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
6、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7、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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