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3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自 2015 年3 月23 日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双力A 和双力B 份额终止上市起,原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名称变更为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原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年3 月23 日止,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报告期自 2015 年3 月24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LOF)
场内简称
国安双力
基金主代码
162510
交易代码
162510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3月24日
基金管理人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020,101.8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5年5月20日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
场内简称
国安双力
基金主代码
162510
交易代码
1625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3月23日
基金管理人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8,332,807.6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2年4月16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联安双力A中小板综指
国联安双力B中小板综指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
下属分级基金场内简称
双力A
双力B
国安双力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50069
150070
16251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6,744,926.00份
6,744,927.00份
4,842,954.68份
注: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双力A、双力B基金份额自2015年3月23日起终止上市。
2.2 基金产品说明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谨的数量化管理和投资纪律约束,力争保持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投资中小板综合指数的有效工具,从而分享中国经济中长期增长的稳定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市值优先兼顾行业分层的抽样复制的方法来复制标的指数。选择数量合理的成分股,构建目标组合,实现稳定地跟踪目标指数的目的。
业绩比较基准
95%×中小板综指收益率+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被动投资型指数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谨的数量化管理和投资纪律约束,力争保持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投资中小板综合指数的有效工具,从而分享中国经济中长期增长的稳定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市值优先兼顾行业分层的抽样复制的方法来复制标的指数。选择数量合理的成分股,构建目标组合,实现稳定地跟踪目标指数的目的。
业绩比较基准
95%×中小板综指收益率+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被动投资型指数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双力A:低风险低收益。
双力B:高风险高收益。
国安双力:本基金为被动投资型指数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陆康芸
田青
联系电话
021-38992806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customer.service@gtja-allianz.com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021-38784766/4007000365
010-67595096
传真
021-50151582
010-6627585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gtja-allianz.com或www.vip-funds.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
3.1.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
2015年3月24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LOF)
本期已实现收益
8,046,027.93
本期利润
932,912.2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62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8.17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5年末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LOF)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943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4,541,187.9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2.042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包含停牌股票按公允价值调整的影响;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1.2 基金净值表现
3.1.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34.52%
1.93%
33.16%
1.96%
1.36%
-0.03%
过去六个月
-6.84%
2.98%
-3.79%
2.81%
-3.05%
0.17%
过去一年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份额转换日次日起至今
18.17%
2.92%
24.51%
2.75%
-6.34%
0.17%
注:1、本基金份额转换日为2015年3月23日,在转换日日终,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基金代码:150069)、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基金代码:150070)的基金份额以各自的基金份额为基准转换为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自2015年3月24日起,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
2、本基金份额转换日次日(2015年3月24日)起至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1.2.2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3月24日至2015年12月31日)
/
注:1、本基金份额转换日为2015年3月23日,在转换日日终,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基金代码:150069)、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基金代码:150070)的基金份额以各自的基金份额为基准转换为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自2015年3月24日起,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
2、本基金份额转换日次日(2015年3月24日)起至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3、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小板综指收益率+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4、原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2年3月23日生效。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符合合同约定;
5、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1.2.3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
自基金转型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
注:1、本基金份额转换日为2015年3月23日,在转换日日终,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基金代码:150069)、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基金代码:150070)的基金份额以各自的基金份额为基准转换为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自2015年3月24日起,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
2、本基金份额转换日次日(2015年3月24日)起至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3、*基金转型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的净值增长率;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1.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自 2015 年3 月24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未进行收益分配。
3.2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3.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2.1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5年1月1日-2015年3月23日
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
本期已实现收益
3,477,500.04
3,929,203.80
8,231,684.54
本期利润
9,611,963.05
7,154,630.52
23,938,272.9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4304
0.2461
0.247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5.96%
24.74%
20.30%
3.2.2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5年3月23日
2014年末
2013年末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4163
0.2467
0.085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1,670,880.78
26,804,479.07
38,885,391.1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728
1.271
1.050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包含停牌股票按公允价值调整的影响;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2 基金净值表现
3.2.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23日)
35.96%
1.24%
37.47%
1.24%
-1.51%
0.00%
过去六个月(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3月23日)
34.16%
1.35%
34.11%
1.35%
0.05%
0.00%
过去一年(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23日)
72.11%
1.17%
72.72%
1.16%
-0.61%
0.01%
过去三年(2012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23日)
84.64%
1.29%
106.09%
1.30%
-21.45%
-0.01%
过去五年(2010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23日)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基金份额转换日(2012年3月23日至2015年3月23日)
84.64%
1.28%
89.62%
1.31%
-4.98%
-0.03%
注:1、本基金份额转换日为2015年3月23日,在转换日日终,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基金代码:150069)、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基金代码:150070)的基金份额以各自的基金份额为基准转换为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自2015年3月24日起,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3月23日至2015年3月23日)
/
注:1、本基金份额转换日为2015年3月23日,在转换日日终,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基金代码:150069)、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基金代码:150070)的基金份额以各自的基金份额为基准转换为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自2015年3月24日起,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
2、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小板综指收益率+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3、原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3月23日生效。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符合合同约定;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
注:1、本基金份额转换日为2015年3月23日,在转换日日终,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基金代码:150069)、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基金代码:150070)的基金份额以各自的基金份额为基准转换为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自2015年3月24日起,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
2、原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3月23日生效;
3、*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的净值增长率;
4、**基金转型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的净值增长率;
5、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包括双力中小板份额、双力A份额、双力B份额)分级运作期内,不进行收益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家获准筹建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其中方股东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目前中国规模最大、经营范围最宽、机构分布最广的综合类证券公司之一;外方股东为德国安联集团,是全球顶级综合性金融集团之一。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管理二十七只开放式基金。国联安基金管理公司拥有国际化的基金管理团队,借鉴外方先进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经验,结合本地投资研究与客户服务的成功实践,秉持“稳健、专业、卓越、信赖”的经营理念,力争成为中国基金业最佳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冒浩
本基金基金经理、兼任国联安中证医药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05-29
-
5年(自2010年起)
冒浩,英国帝国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2009年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量化投资相关工作。先后担任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2015年5月起担任国联安中证医药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起兼任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黄志钢
本基金基金经理、兼任国联安中证医药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2-03-23
2015-06-04
8年(自2007年起)
黄志钢先生,硕士,先后在海通期货担任研究员、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衍生产品部高级经理。黄志钢先生于2008年10月加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金融工程分析师。2012年3月至2015年6月,兼任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2年6月起至2013年7月兼任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8月至2015年6月兼任国联安中证医药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冒浩
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2015-04-02
2015-05-28
5年(自2010年起)
-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为公司对外公告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统计标准为证券行业的工作经历年限。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遵照相应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定并完善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以下简称“公平交易制度”),用以规范包括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实施效果与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分别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不同投资组合可共享研究资源。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严格的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通过投资交易管理系统的权限设置确保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均做到相互隔离。本基金管理人建立集中交易室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交易指令统一通过交易室下达,严格遵守公平交易原则,启用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执行指令;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需要独立申报价格和数量,交易室根据事前申报的满足价格条件的数量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银行间交易、固定收益平台、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以投资组合的名义向银行间市场或交易对手询价、成交确认,确保上述非集中竞价交易与投资组合一一对应,并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风险管理部定期对成交的银行间、固定收益平台和大宗平台的交易进行交易价格的核对。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等方面均享有平等机会;在交易环节严格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指令;如遇指令价位相同或指令价位不同但市场条件都满足时,及时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采用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对不同投资组合的交易价差进行定期分析;对投资流程独立稽核等。
本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和每年度对所有投资组合进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反向及异常交易分析。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发现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对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反向交易进行严格的控制, 对不同投资组合邻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从交易量、交易价格、交易金额等方面进行分析,未发现异常交易。
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报告期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执行了95%置信区间、假设溢价率为0的T分布检验,同时进一步对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占优比情况以及潜在的价差金额对投资组合的贡献进行分析,未发现明显异常。
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无法解释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采取市值优先和行业分层的抽样方法来复制中小板综合指数。在处理日常的申购赎回、新增成份股、流通股本变动、成份股长期停牌等事件过程中,综合考虑交易成本、个股和行业权重偏离等因素进行组合调整,将本基金的跟踪误差控制在合理水平。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2.042元。自本基金份额转换日次日(2015年3月24日)起至本报告期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8.1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4.51%。自本基金份额转换日次日起至本报告期期末,日均跟踪偏离度为0.20%,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不超过0.35%的限制;年化跟踪误差为4.18%,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0%的限制,系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部分成份股长期停牌导致本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照标的指数构成及权重进行同步调整所致。
截止本基金份额转换日(2015年3月23日),原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728。自本报告期期初(2015年1月1日)起至本基金份额转换日,原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5.9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7.47%。自本报告期期初起至本基金份额转换日,日均跟踪偏离度为0.10%,年化跟踪误差为2.32%,分别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不超过0.35%,以及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0%的限制。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5年四季度,从宏观面来看,经济出现企稳迹象,投资稳定至10.2%,消费从三季度10.9%略升至11.2%。从经济面来看,经济数据还在低位徘徊;从政策面来看,对冲经济下行风险,化解金融系统性风险是重点,财政、货币政策继续积极。预计在资金面总体宽松、十三五规划展开、改革陆续推进的背景下,A股市场仍维持结构性慢牛行情。
“十三五”开局之年,转型创新的新兴行业大概率更优,而我们判断A股明显的小市值公司效应也将继续延续,同时优秀的中小公司也将在这轮泡沫清洗以后继续享受政策红利,为投资人带来良好的绝对收益和相对收益。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内部监察工作中本着一切合法合规运作的指导思想、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宗旨,由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内部监察人员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基金的投资运作及员工的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定期制作监察报告报公司管理层。具体来说,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内部监察工作重点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相继公布和实施,监管机构对基金行业的管理也日趋细化和深化。公司对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十分重视,为此,公司密切关注监管部门所颁布的各项最新的法律法规,紧跟监管机构的步伐,组织相应部门学习并贯彻落实相应法规。除及时对新进员工进行合规培训外,还在新的法律法规出台时安排了相关法律培训,使员工加深对法律法规及公司规范的理解,力求加强员工的合规意识。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和自律监管,始终保持对资管行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查处大案、要案,且从依靠内部举报、突击检查,变为依靠大数据等更高效的技术手段,并将专户业务特别是子公司业务的风险管控作为了监管重点,强调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原则。公司在监管机构的指导下,进一步推动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高度重视“八条底线”,多次通过邮件和培训等多种形式对投研人员加强教育、引导和监督,并加大了各项稽核力度。
(3)通过组织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法规政策、定期自查、监察部门的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对公司业务的各个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基金投资、运作、销售以及信息披露等领域,以实现公司的合法合规经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司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4)加强与托管行相关监督部门的日常联系。监察部门分别与托管银行的基金日常监督部门加强联系,确定了日常监督的工作方式、业务合作等,并完善日常监督方面的沟通与联系。
基金管理人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