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2年3月9日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基金份额划分为回报A(基金代码:162106)、回报B(基金代码:150078)两级份额。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满足份额折算条件的情况下,回报A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进行一次基金份额折算,并同时开放一次申购与赎回。2014年9月5日为回报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及开放日. 现就相关事项的风险提示如下:
1、 回报B收益分配变化的风险。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回报A的每个开放日,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届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加上1.10%重新设定回报A的年收益率。目前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3.00%,如果2014年9月5日执行的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仍为3.00%,则本次开放日后回报A年化约定收益率(单利)为4.10%。如果回报A约定年化收益率按照上述方式调整后,回报B的收益分配将相应调整。
2、 回报B份额杠杆率变动的风险。
目前,回报A与回报B的份额配比为0.90558178:1。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在每一个开放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即T+1日,基金管理人按照历史累计申购份额数不超过历史累计赎回份额数的原则进行回报A的申购申请成交确认。如果回报A的累计申购份额数大于累计赎回份额数,则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如果回报A的累计申购份额数小于或等于累计赎回份额数,基金管理人将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成交确认,而回报A的规模将缩减,从而引致回报A、回报B份额配比变化风险,进而出现回报B份额杠杆率变动风险等。
本基金管理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回报B自2014年9月5日至2014年9月9日实施停牌。本次回报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回报A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结果进行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