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鹰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金鹰中证500A份额约定年收益率的相关规定,金鹰中证500A份额的约定年收益率 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年利率(税后)+ 3.5%。”其中计算金鹰中证500A份额约定年收益率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年利率以当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鉴于2016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50%,因此金鹰中证500A份额第五个运作周年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5.00%(=1.50%+3.50%)。
风险提示:
1.本基金金鹰中证500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金鹰中证500A份额持有人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乃至投资本金受损的风险。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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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