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7年1月3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招商中证商品份额(场内简称:大宗商品,基金代码:161715)和招商中证商品A份额(场内简称:商品A,交易代码:150096)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6年12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关于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7年1月5日招商中证商品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调整为前一交易日(2017年1月4日)招商中证商品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1元。由于招商中证商品A份额份额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情形,2017年1月3日招商中证商品A份额的收盘价为1.061元,扣除2016年约定收益后为 1.011元,与2017年1月5日招商中证商品A份额调整后的前收盘价存在差异,2017年1月5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