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已于2013年1月7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中海惠裕,基金代码:163907,以下简称“本基金”)自生效之日起3年内,基金份额分为惠裕A份额(基金代码:163908)和惠裕B份额(基金代码:150114)。根据《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不再进行基金份额分级,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惠裕A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起每满6个月开放申购与赎回一次。2016年1月6日为惠裕 A 的第六个开放日(即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基金份额转换前的最后一个开放日),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现就惠裕B的风险提示如下:
1、惠裕B收益分配变化的风险。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在惠裕A的最后1个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重新设定惠裕A的年收益率,该收益率适用于该开放日(不含)到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含)的时间段。计算公式为:惠裕A的年收益率(单利)=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4%。
其中,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本次惠裕A开放日(2016年1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惠裕A的年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以百分比计算的小数点后第2位。惠裕A的约定年收益率按照上述方式调整后,惠裕B的收益分配将相应调整。(2016年1月7日交易结束前本基金仍划分为惠裕A、惠裕B两级份额。)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不再进行基金份额分级,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故原持有惠裕B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惠裕B为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份额。在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之后,转换后的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管理人再次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份额转换后的风险收益特征变化。
2、惠裕B杠杆率变动的风险。目前,惠裕A与惠裕B的份额配比为0.24639739:3。本次开放日内惠裕A的申购赎回可能会引发惠裕A、惠裕B份额配比发生变化,进而导致惠裕B份额杠杆率变动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惠裕B自2016年1月4日上午自开市至10:30分停牌1小时。本次惠裕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对惠裕A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赎回的结果进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