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于2018年3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
场内简称
国泰医药
基金主代码
160219
交易代码
16021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8月29日
基金管理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849,469,401.36份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3年9月11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泰医药
医药A
医药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0219
150130
150131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842,364,715.36份
1,503,552,343.00份
1,503,552,343.00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因特殊情况(如成份股长期停牌、成份股发生变更、成份股权重由于自由流通量发生变化、成份股公司行为、市场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本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照标的指数构成及权重进行同步调整时,基金管理人将在拟替代成份股内选取替代成份股进行替代投资,并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尽量降低跟踪误差。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结合对股指期货的投资等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2、债券投资策略
基于流动性管理的需要,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央行票据和金融债,债券投资的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并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
3、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业绩比较基准
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虽为股票型指数基金,但由于采取了基金份额分级的结构设计,不同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国泰医药份额为普通的股票型指数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医药A份额的风险与预期收益较低。
医药B份额采用了杠杆式的结构,风险和预期收益有所放大,将高于普通的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李永梅
贺倩
联系电话
021-31081600转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xinxipilu@gtfund.com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021)31089000,400-888-8688
95599
传真
021-31081800
010-68121816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gt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188,297,880.40
-294,600,483.02
3,489,017,381.68
本期利润
523,977,782.02
-1,295,036,410.75
4,887,559,460.3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875
-0.1312
0.473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2.50%
-13.55%
43.9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834
0.1945
0.309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310,916,048.24
7,005,200,969.68
9,327,953,661.6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8601
0.7920
0.941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7.30%
1.05%
7.87%
1.06%
-0.57%
-0.01%
过去六个月
5.17%
0.84%
6.55%
0.86%
-1.38%
-0.02%
过去一年
12.50%
0.73%
14.83%
0.75%
-2.33%
-0.02%
过去三年
39.98%
1.87%
52.27%
1.77%
-12.29%
0.1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49.17%
1.66%
62.20%
1.59%
-13.03%
0.07%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8月29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注:本基金的建仓期为6个月,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规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注:(1)2013年计算期间为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2013年8月29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未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本基金在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成立至今尚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5日,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5号文批准的首批规范的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1.1亿元人民币,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并在北京和深圳设有分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105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2只子基金,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经典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事件驱动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国泰金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转换而来)、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美国房地产开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鑫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深证TMT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福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添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福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鸿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景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泽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利是宝货币市场基金、国泰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众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信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景气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航天军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睿信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农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智能装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稳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宁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瞬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信用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国泰聚优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另外,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前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2007年11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8年2月14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3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金、专户理财和QDII等管理业务资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梁杏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国泰宁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的基金经理、量化投资事业部副总监
2016-06-08
-
11年
学士。2007年7月至2011年6月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区域经理。2011年7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品品牌经理、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6年6月起任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月起兼任国泰宁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6月起任量化投资事业部副总监。
徐成城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国泰创业板指数(LOF)、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国泰黄金ETF、国泰黄金ETF联接的基金经理
2017-02-03
-
12年
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闽发证券。2011年11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交易员、基金经理助理。2017年2月起任国泰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月起兼任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生效之日,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未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资产、投资组合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公平对待,基金管理小组保持独立运作,并通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精心管理和健全内控体系,有效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制度规范了公司各部门相关岗位职责,适用于公司所有投资品种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旨在规范交易行为,严禁利益输送,保证公平交易,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公司投资和研究部门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
(二)公司制定投资授权机制,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合理确定各投资组合经理的投资权限,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三)公司对各投资组合信息进行有效的保密管理,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四)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严格隔离投资管理职能与交易执行职能,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并在交易执行中对公平交易进行实时监控。
(五)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六)公司相关部门定期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不同时间窗下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价差等进行分析,并评估是否符合公平交易原则。
(七)公司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对交易过程进行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定期向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通过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各环节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
(一)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或组合间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根据证监会公平交易指导意见,我们计算了公司旗下基金、组合同日同向交易纪录配对。通过对这些配对的交易价差分析,我们发现有效配对溢价率均值大部分在1%数量级及以下,且大部分溢价率均值通过95%置信度下等于0的t检验。
(二)扩展时间窗口下的价差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选取T=3和T=5作为扩展时间窗口,将基金或组合交易情况分别在这两个时间窗口内作平均,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基金或组合间在扩展时间窗口中的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对于有足够多观测样本的基金配对(样本数≥30),溢价率均值大部分在1%数量级及以下。
(三)基金或组合间模拟溢价金额分析
对于不能通过溢价率均值为零的t检验的基金组合配对、对于在时间窗口中溢价率均值过大的基金组合配对,已要求基金经理对价差作出了解释,根据基金经理解释公司旗下基金或组合间没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旗下其他组合发生两次同日反向交易并且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本基金为以完全复制为目标的指数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大盘表现良好,沪深300指数获得了21.78%的收益率,而医药行业先抑后扬,国证医药指数全年上涨15.6%,一半的涨幅都在四季度体现,国泰国证医药母基金全年净值上涨12.51%,较好地实现了对标的指数的跟踪。医药行业的行业增速自2015年跌到谷底之后,从2016年一季度开始连续回升至今,不过医药行业内部也出现了一定的分化。随着政策的发布,一大批对创新药和仿制药早有布局,且临床试验进展良好的制药公司从9月份开始直到年底,得到了市场的追捧,估值不断抬升。基金净值增长率表现落后业绩比较基准2.3%,主要原因除了管理费和托管费的拖累之外,还有一小部分原因是因为成分股的调入调出会在一定程度上扩大跟踪误差,另外2017年四季度因尔康制药已调出指数,但因为停牌原因,该股票仍保留在基金中,且占有一定比例。该股票复牌后,因业绩造假被连续杀跌,导致基金不得不以低于指数收益法估值的价格卖出,导致四季度跟踪误差扩大较多。
医药B全年净值增长率为25.79%,价格涨幅为37.6%,医药A净值增长率为5.48%,价格涨幅为3.9%。最近几年的季报和年报中,我们不断地对分级A和分级B中存在的博弈现象进行了介绍,母基金上涨过程中,一个子份额的上涨可能会侵蚀另一个子份额的收益,或者是母基金下跌过程中,一个子份额下跌使得另一个子份额跌幅有限甚至微涨。而本年内出现了母基金上涨,分级A价格涨幅小于净值涨幅和分级B价格上涨超过净值涨幅的现象。
作为行业指数分级基金,本基金旨在为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提供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投资工具,医药B全年日均交易量约为3100万元,医药A全年日均交易量约为2000万元,为投资者在医药行业投资领域提供了规模和流动性俱佳的工具。本报告期内,我们根据对市场行情、日常申赎情况和成分股停复牌的分析判断,对股票仓位及头寸进行了合理安排,将跟踪误差控制在合理水平,尽量为投资者提供更精准的投资工具。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在2017年的净值增长率为12.5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4.8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医药行业的行业增速自2015年跌到谷底之后,从2016年一季度开始连续回升至今,不过医药行业内部也出现了一定的分化。比如随着政策的发布,一大批对创新药和仿制药早有布局,且临床试验进展良好的制药公司从9月份开始直到今年年底,得到了市场的追捧,估值不断抬升。展望2018年,我们认为创新药和仿制药或将随着政策的支持、临床试验成果的不断发布、新药投入使用和渗透率的提高,引领医药行业的行业复苏,稀有中药、血制品、医药零售等细分板块也同样拥有提升业绩和估值的机会。
整体而言,投资者可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偏好,利用好国泰国证医药行业指数分级基金的三类份额,积极把握医药行业的投资机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由主管运营的公司领导负责,成员包括基金核算、风险管理、行业研究方面业务骨干,均具有丰富的行业分析、会计核算等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及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截止本报告期末,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无应分配但尚未实施的利润。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1 月 1 日至 2017年 12月31 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2253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
-
银行存款
253,640,828.56
445,531,742.64
结算备付金
367,609.57
2,504,255.50
存出保证金
1,055,862.05
1,570,863.93
交易性金融资产
3,073,117,258.46
6,650,742,611.76
其中:股票投资
3,073,115,076.66
6,650,742,611.76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181.8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4,008,180.81
-
应收利息
38,995.70
93,563.3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657,873.21
25,752.7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3,332,886,608.36
7,100,468,789.9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453,221.79
-
应付赎回款
16,012,840.82
84,549,027.79
应付管理人报酬
2,858,409.22
6,384,949.30
应付托管费
571,681.85
1,276,989.8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34,406.76
2,163,869.88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39,999.68
892,983.43
负债合计
21,970,560.12
95,267,820.25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2,220,015,148.97
5,284,377,416.50
未分配利润
1,090,900,899.27
1,720,823,553.18
所有者权益合计
3,310,916,048.24
7,005,200,969.6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332,886,608.36
7,100,468,789.93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净值0.8601元,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净值1.0545元,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净值0.6657元;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总额3,849,469,401.36份,其中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842,364,715.36份,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1,503,552,343.00份,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1,503,552,343.00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收入
599,705,238.71
-1,185,487,862.82
1.利息收入
2,474,657.81
3,557,765.1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474,657.29
3,557,765.16
债券利息收入
0.52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54,658,266.78
-194,025,538.0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18,144,696.77
-236,755,547.31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36,513,570.01
42,730,009.22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35,679,901.62
-1,000,435,927.73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892,412.50
5,415,837.84
减:二、费用
75,727,456.69
109,548,547.93
1.管理人报酬
47,675,984.80
77,214,209.71
2.托管费
9,535,196.97
15,442,841.95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7,061,727.49
14,806,513.35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1,454,547.43
2,084,982.9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23,977,782.02
-1,295,036,410.75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23,977,782.02
-1,295,036,410.75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284,377,416.50
1,720,823,553.18
7,005,200,969.6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523,977,782.02
523,977,782.0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064,362,267.53
-1,153,900,435.93
-4,218,262,703.4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82,871,384.02
370,697,976.84
1,353,569,360.86
2.基金赎回款
-4,047,233,651.55
-1,524,598,412.77
-5,571,832,064.3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220,015,148.97
1,090,900,899.27
3,310,916,048.24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082,968,867.59
3,244,984,794.02
9,327,953,661.6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295,036,410.75
-1,295,036,410.7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798,591,451.09
-229,124,830.09
-1,027,716,281.1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889,038,688.87
952,066,576.26
3,841,105,265.13
2.基金赎回款
-3,687,630,139.96
-1,181,191,406.35
-4,868,821,546.3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284,377,416.50
1,720,823,553.18
7,005,200,969.6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周向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向勇,会计机构负责人:倪蓥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13] 163号《关于核准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500,590,629.33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3)第55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8月2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00,660,152.14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69,522.81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国泰医药份额”)、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以下简称“医药A”)及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以下简称“医药B”)。国泰医药份额只接受场内与场外的申购和赎回,但不上市交易。医药A与医药B只可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投资者可选择将其在场内申购的国泰医药份额按1:1的比例分拆成医药A和医药B,但不得申请将其场外申购的国泰医药份额进行分拆。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场外国泰医药份额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并申请将其分拆成医药A和医药B后上市交易,也可按1:1的配比将其持有的医药A和医药B申请合并为场内的国泰医药份额。
在本基金医药A份额和医药B份额存续期内,本基金将在每个工作日按基金合同约定的净值计算规则对医药A份额和医药B份额分别进行净值计算,医药A份额为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本基金扣除掉国泰医药份额对应的净资产部分后剩余的净资产将优先确保医药A份额的本金及医药A份额的约定收益;医药B份额为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基金份额,本基金扣除掉国泰医药份额对应的净资产部分后剩余的净资产在优先确保医药A份额的本金及约定收益后,将计为医药B份额的净资产。
基金份额净值按如下原则计算:医药A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1个基金份额折算日期间、或自上一个基金份额折算日(定期折算日或到点折算日)后的下一个日历日起至下一个基金份额折算日期间,以1.000元为基准,医药A的约定日简单收益率(约定基准收益率除以365)单利累计计算。本基金一份医药A份额与一份医药B份额构成一对份额组合,一对医药A份额与医药B份额的份额组合的净值之和等于两份国泰医药份额的净值。计算出医药A份额的份额净值后,根据医药A份额、医药B份额和国泰医药份额各自份额净值之间的关系,计算出医药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
本基金定期进行份额折算。在每个会计年度(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年度外)的第一个工作日,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医药A和国泰医药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折算前的医药A份额持有人,以医药A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本金1.000元部分,获得新增国泰医药份额的份额分配。折算不改变医药A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医药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1.000元、份额数量不变,相应折算增加场内国泰医药份额。折算前的国泰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每2份国泰医药份额,按1份医药A份额的份额分配,获得新增国泰医药份额。持有场外国泰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国泰医药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国泰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国泰医药份额的分配。折算不改变国泰医药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折算不改变医药B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医药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数量不变。
除以上的定期份额折算外,当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1.5000元时,或当医药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0元时,本基金将以该日后的次一交易日为本基金不定期折算基准日,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医药A份额和医药B份额的比例为 1:1,份额折算后医药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医药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国泰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均调整为1.0000元。当国泰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1.5000元时,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国泰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及医药A份额、医药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0元的部分均将折算为国泰医药份额分别分配给国泰医药份额、医药A份额和医药B份额的持有人。当医药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0元时,国泰医药份额、医药A份额和医药B份额的份额数将相应缩减。
本基金投资人初始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合计261,908,994.00份,于2013年9月4日按1∶1的基金份额配比分拆为130,954,135.00份医药A与130,954,135.00份医药B。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3]309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医药A和医药B于2013年9月11日上市交易。对于托管在场内的医药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符合相关办理条件的前提下,将其分拆为医药A份额和医药B份额即可上市流通;对于托管在场外的医药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符合相关办理条件的前提下,将其跨系统转托管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后分拆为医药A份额和医药B份额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新股(一级市场初次发行或增发)、债券、债券回购、权证、股指期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90%-95%,其中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90%,现金、债券资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比例为5%-1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投资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国证医药行业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7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会计估计较最近一期年度报告有变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本基金自2017年12月4日起改为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意大利忠利集团(Assicurazioni Generali S.p.A.)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国泰元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子公司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
受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中国建投)控制的公司
国泰全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申万宏源
70,072,962.16
0.70%
221,633.66
0.00%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3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8.1.4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回购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申万宏源
65,262.24
0.72%
763.25
0.10%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申万宏源
206.39
0.00%
-
-
注:1. 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的净额列示。
2.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47,675,984.80
77,214,209.71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861,563.79
798,302.31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0% / 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9,535,196.97
15,442,841.95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农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0% / 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较期末均未通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2,250,010.39
11,916,338.93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439,716.89
333,671.46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2,689,727.28
12,250,010.39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33%
0.14%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报告期增加的份额为定期折算产生的强制调增,未产生费用。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较期末均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农业银行
253,640,828.56
2,396,939.19
445,531,742.64
3,464,956.67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农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较期均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9.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单位: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002923
润都股份
2017-12-28
2018-01-05
网下中签
17.01
17.01
954.00
16,227.54
16,227.54
-
603080
新疆火炬
2017-12-25
2018-01-03
网下中签
13.60
13.60
1,187.00
16,143.20
16,143.20
-
603161
科华控股
2017-12-28
2018-01-05
网下中签
16.75
16.75
1,239.00
20,753.25
20,753.25
-
300664
鹏鹞环保
2017-12-28
2018-01-05
网下中签
8.88
8.88
3,640.00
32,323.20
32,323.20
-
注: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选择网上或者网下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估值单价
复牌
日期
复牌开
盘单价
数量
(单位: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600332
白云山
2017-10-31
重大事项
32.14
2018-01-08
30.15
1,553,875.00
45,187,272.02
49,941,542.50
-
600664
哈药股份
2017-09-28
重大事项
5.81
2018-02-27
6.00
4,732,765.00
37,850,957.33
27,497,364.65
-
002919
名臣健康
2017-12-28
重大事项
35.26
2018-01-02
38.79
821.00
10,311.76
28,948.46
-
300730
科创信息
2017-12-25
重大事项
41.55
2018-01-02
45.71
821.00
6,863.56
34,112.55
-
注:本基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2,995,528,843.11 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77,588,415.35 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6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 6,585,869,450.91元,第二层次64,873,160.85元,无第三层次)。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6年12月31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12月21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6月30日颁布的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