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12 月 10 日生效,生效之日起 3 年内,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简称: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场内简称:融通通福;基金代码:161626,
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通
福 A 份额(基金简称:融通通福分级债券 A;场内简称:通福 A;基金代码:
161627)、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通福 B 份额(基金简称:融通通
福分级债券 B;场内简称:通福 B;基金代码:150160)两级份额,两级份额的
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 7:3。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
为“融通通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通福 A、通福 B 的基金份额将以各
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的份额,并办理基金的
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登记在证券登记结
算系统的基金份额仍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16 年 12 月 12 日为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6
年 10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公司网站(http://www.rtfund.com)上发布了
《关于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 年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
并于 2016 年 11 月 16 日发布了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保障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现发布本基金 3 年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通福 B 封闭期届满日的提示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2016 年 12 月 12 日为通福 B 份额的封闭期届满
日,同时也是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及份额转换基准日。通福 B
将在该日日终,以其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的份额。
通福 B(150160)拟定于封闭期届满日终止上市,终止上市的详细信息基金
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二、基金转型时通福 A 的处理方式 2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之通福 A 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满 6 个月
开放一次,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通福 A 的开放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每满 6 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2016 年 12 月 9 日为通福 A 的第六个开放日,也
即最后一个开放日。该开放日仅办理通福 A 份额的赎回业务,不办理通福 A 份
额的申购业务。通福 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届时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公告
规定的方式做出选择赎回通福 A 份额,赎回价格以“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
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选择的,其持有的通福 A 份额将被默认为转入“融通通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三、基金转型时的份额转换
1、基金份额转换规则
对投资者持有到期的每一份通福 A 和通福 B,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
届满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及收益的计算规则计算通福 A 和通福 B 的基
金份额净值,并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础,按照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融
通通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不同类别份额。无论基金份额持有人单独
持有或同时持有通福 A 和通福 B,均无需支付转换基金份额的费用。其中,本
基金通福 A 将转为融通通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的 C 类份额,场
外的通福 B 份额将转为融通通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的 A 类份额,
且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本基金场内的通福 B 份额将转为融通通福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的 A 类份额,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根据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通福 A 和通福 B 的份额转换基准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后 3 年的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的
份额转换基准日为 2016 年 12 月 12 日。
2、份额转换方式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本基金转换成融通通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后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 1.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基
金管理人将根据通福 A 和通福 B 转换比例对转换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
施转换。 3
3、份额转换计算公式
通福 A 份额的转换比率=份额转换基准日通福 A 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通福 B 份额的转换比率=份额转换基准日通福 B 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通福 A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基金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通福 A 份额数×通福 A 份额的转换比率
通福 B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基金份
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通福 B 份额数×通福 B 份额的转换比率
在实施基金份额转换时,通福 A 份额(或通福 B 份额)的转换比率、通福
A(或通福 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的具
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份额转换后的基金运作
通福 A、通福 B 的份额全部转换为融通通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
额之日起 30 日内,本基金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并接受场外与场
内申购和赎回。份额转换后本基金上市交易、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日期见
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基金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融通通福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管
理程序等将按基金合同保持不变。
六、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T 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T 日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T 日闭市后的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
净值/T 日 A 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T 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T 日闭市后的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
净值/T 日 C 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
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T 日的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
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投资人可访问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rtfund.com)或拨打4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
况。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