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于2014年3月10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恒利A(基金份额简称:恒利A,基金代码:164510)和恒利B(基金份额简称:恒利B,基金代码:150166)将自本基金的份额转换基准日(2017年3月10日)起暂停办理转托管业务 (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恒利 A 和恒利 B 转换比例对转换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转换。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95105680或021-38789555)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