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
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
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 2018 年 5
月 31 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 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运作周年的结束日。本基
金第一个运作周年自 2014 年 5 月 30 日起至 2015 年 5 月 29 日止,本基金第二个
运作周年自 2015 年 5 月 30 日起至 2016 年 5 月 30 日止,本基金第三个运作周年
自 2016 年 5 月 31 日起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止,本基金第四个运作周年自 2017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止。本基金将以 2018 年 5 月 31 日为基准日进
行定期份额折算。
二、 份额折算对象
本基金份额折算对象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申万环保 A 份额、
申万环保份额(包括场内份额与场外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
础份额(以下简称“申万环保份额”,场内简称“申万环保”,基金代码 163114)、
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以下简称“申
万环保 A 份额”,场内简称“环保 A”,交易代码 150184)与申万菱信中证环保
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进取类份额(以下简称“申万环保 B 份额”,
场内简称“环保 B”,交易代码 150185)。其中,申万环保 A 份额、申万环保 B
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 1:1 的比例不变。
三、 份额折算方式 申万环保 A 份额和申万环保 B 份额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参考
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对申万环保 A 份额的基准收益进行
定期份额折算,每两份申万环保份额将按一份申万环保 A 份额获得基准收益的
新增折算份额。
在每个运作周年,将申万环保 A 份额上一个运作周年结束日的基金份额参
考净值超出本金 1.0000 元部分,折算为场内申万环保份额分配给申万环保 A 份
额持有人。申万环保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两份申万环保份额将按一份申万环保 A
份额获得新增申万环保份额的分配。
持有场外申万环保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
申万环保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申万环保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
式获得新增场内申万环保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申万环保 A 份额的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申万环保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有关计算公式如
下:
(1)申万环保 A 份额
NUM A NUM A ( ) = ( ) 后 前
NAV NAV NAV A - 0.5 ( ( ) -1.0000) 后 前 前
申万环保 A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申万环保份额的份额数=
NUM A NAV A ( ) ( ( ) 1.0000)
NAV
前 前
后
其中:
NUM A( )前
:定期份额折算前申万环保 A 份额的基金份额数;
NUM A( )后
:定期份额折算后申万环保 A 份额的基金份额数;
NAV A( )前
:定期份额折算前申万环保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折算
基准日申万环保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NAV 前
:定期份额折算前申万环保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即折算基准日申万
环保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 后
:定期份额折算后申万环保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申万环保 A 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申万环保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2)申万环保 B 份额
每次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申万环保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基金份
额数。
(3)申万环保份额
NAV NAV NAV A - 0.5 ( ( ) -1.0000) 后 前 前
原申万环保份额持有人新增的申万环保份额的份额数=
0.5 ( ( ) 1.0000) NUM NAV A
NAV
前 前
后
定期份额折算后原申万环保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申万环保份额的份额数 =
NUM 前
+ 原申万环保份额持有人新增的申万环保份额的份额数
其中:
NAV 后
:定期份额折算后申万环保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 前
:定期份额折算前申万环保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即折算基准日申万
环保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 A( )前
:定期份额折算前申万环保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折算
基准日申万环保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NUM 前
:定期份额折算前申万环保份额的份额数。
申万环保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计入基金财产;申万环保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
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投资者可在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第二个工作日查询经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
人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四、 份额折算期间的业务办理
(一)份额折算基准日(即 2018 年 5 月 31 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
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赎回、转换、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
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环保 A 和环保 B 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
人计算当日申万环保基金份额净值和申万环保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并进行份额折算。环保 B 在整个定期份额折算期间交易正常进行。
(二)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18 年 6 月 1 日),本基金暂
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环保 A 暂停交易,环保 B
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 2018 年 6 月 4 日),基金管理
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
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环保 A 恢复交易,环
保 B 正常交易。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
实施细则》,2018 年 6 月 4 日环保 A 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 2018 年 6 月 1
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由于环保 A 折算前可能存在折
溢价交易情形,环保 A 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基准收益后与 2018 年 6 月 4 日的前
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2018 年 6 月 4 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
形。
五、重要提示
(一)由于申万环保 A 份额期末约定应得收益折算成场内申万环保份额的
份额数和申万环保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获得的新增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
单位为 1 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故持有较少申万环保 A 份额数或场内申
万环保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申万环保份额的可能性。
(二)本基金申万环保 A 份额期末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场内申万环保份
额分配给申万环保 A 份额的持有人,而申万环保份额为跟踪中证环保产业指数
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申万环保 A 份额持有人预
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
险。
(三)本基金办理份额折算业务的具体事项以本公告规定的事项为准。
(四)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swsmu.com 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
021-962299。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