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第二十一
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之基础份额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场内简称:新能源车,基金代码:161028)的基金份额净值高至 1.500
元或以上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 2020 年 12 月 17 日, 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
折算的阀值 1.500 元,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近期净值的波动情况。
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根据《关于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A 类份额和 B 类份额终止运作、终
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场内简称:新能车 A,基金代码:150211)和
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场内简称:新能车 B,基金代码:150212)的终止上市日为 2021 年 1 月 4 日(最
后交易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折算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在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富国新能
源汽车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 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公告,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二、相对于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本基金之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
的特征。 当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时,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持有人以富国新能源
汽车 A 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 1.000 元部分,获得新增富国新能源汽车
份额的份额分配。 折算不改变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 1.000 元、份额数量不变,相应折算增加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 因此,持有人
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 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
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
三、相对于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本基金之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
当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时,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持有人,以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
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 1.000 元部分,获得新增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份额
分配。折算不改变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净值折
算调整为 1.000 元、份额数量不变,相应折算增加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 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
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 由持有单一的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
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 四、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在不定期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
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变化。 特提醒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
的风险。 五、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折算基准日在触发折算阀值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富国新能源汽
车份额的净值可能与触发折算阀值 1.500 元有一定差异。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
额与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的上市交易和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 届时本基
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二、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本基金已暂停场内申购及场内分拆业务,敬请投资者关
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888-0688(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
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