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万菱信中证申万传媒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申万菱信中证申万传媒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2017年7月18日为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申万传媒份额(场内简称:申万传媒,基金代码:163117)、申万传媒A份额(场内简称:传媒业A,基金代码:150233)和申万传媒B份额(场内简称:传媒业B,基金代码:150234)办理了份额折算业务。
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详见2017年7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swsmu.com)的《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申万传媒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7年7月20日为传媒业A和传媒业B复牌首日,传媒业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17年7月19日申万传媒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0元;传媒业B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17年7月19日申万传媒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18元。2017年7月20日当日传媒业A和传媒业B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