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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下列代理机构签订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增加下列代理机构为广发国证新能源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储能电池50ETF;基金代码:159305;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投资者自2024年8月2日起,可通过下列代理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金认购业务。
序号
1
2
3
4
代销机构名称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97
95548
95548
95548
公司网址
www.htsc.com.cn
http://sd.citics.com/
www.cs.ecitic.com
www.gzs.com.cn
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579/4008888999 www.95579.com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