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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泰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泰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ETF
基金主代码 15933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7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国泰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年10月25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1203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3,658,141.53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022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4年度第3次分红。
注:(1)本基金场内简称为“红利港股ETF” 。
(2)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基金管理人可每月对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评价,收
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同期增长率或者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大于零时,基金
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
(4)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决定时,基于本基金的特点,本基金收
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可供
分配利润金额决定时,本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年11月5日
除息日 2024年11月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年11月8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无红利再投资方式。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
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投资者(包
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 从基金利润分配中取得的收入, 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
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将于2024年11月7日将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款及代理发放红利的手续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24年11月8日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结算参与机构。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2)本基金将于2024年11月1日上午开市至10:30期间停牌,并将于2024年11月1日10:30起复牌。
(3)咨询办法
①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tfund.com
②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免长途话费)021-31089000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