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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安深证主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和《关于华安深证主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及终止基金合同的公告》等的有关规定,华安深证主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5年3月12日,并于2025年3月13日起进入清算期。现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全称:华安深证主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证券简称:深主板50ETF华安
交易代码:159579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4年7月5日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华安深证主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5年2月12日起,至2025年3月10日17:00止(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5年3月11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3月12日发布了《关于华安深证主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及终止基金合同的公告》。
三、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基金已于2025年3月11日开市起停牌,因本次会议议案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本基金不再复牌,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相关约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具体安排详见届时公告。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5年3月12日。本基金于2025年3月13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自2025年3月13日起(含该日)不再接受投资人提出的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业务申请。敬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财产清算的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