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以及《关于同意完全按照指数构成比例投资的基金品种按照<基金法>规定
从事关联交易的复函》的有关规定,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允许完全按照有关指数
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投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大成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按照成份股在中
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中的组成及其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该标的指数
成份股中国交建(601800.SH)为本基金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
联方发行的股票。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本基金投资的跟踪误差,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现将上述股票纳入本基金
的投资标的,并将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日常投资管理。
相关投资情况将按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