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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国证石油天然气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年04月03日
送出日期:2025年04月0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油气ETF 基金代码 159697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04月17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若有) 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05月04日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闫冬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04月17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0年07月06日
场内简称 油气ETF
其他(若有)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注:无。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部分请阅读《鹏华国证石油天然气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
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2%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2%以内。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国证石油天然气指数。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交易的其他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策略,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