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夏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简
称:华夏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ETF,场内简称“碳中和” ,认购代码:159790)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等规定,本基金于2021年7月27日公开发售。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2种
方式认购本基金。 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的合计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不
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根据本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华鑫证券” )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1年7月27日起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
金认购。具体业务办理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发售代理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79、400-888-8999;
长江证券网站:www.95579.com;
(二)华鑫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323、400-109-9918;
华鑫证券网站:www.cfsc.com.cn;
(三)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
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
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