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版交易特别规定》以及《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募基金产品适当性风险等级划分方法与说明》等相关规定,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浦银安盛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810)进行了产品风险等级重新评估,决定将其风险等级于2020年8月24日起由R3调整到R4。
本公司已在该基金风险等级调整前于公司官网公布《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浦银安盛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等级变动的说明》并通知了相关销售机构。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及相关销售机构关注基金产品风险等级的变化和对投资决策带来的影响。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官网查询、了解产品风险等级情况,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28-999、021-33079999咨询详情。
风险提示:
1、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根据投资者适当性法律法规对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不同,因此不同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可能存在不同,但代销机构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结果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作出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
2、投资者购买基金后,所购买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可能因市场或运作情况等影响而发生调整,并可能超出投资者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从而可能产生不利后果和损失。由于基金风险等级变化导致投资者所持有基金产品不匹配的,基金销售机构应将不匹配情况告知投资者,并给出新的匹配意见。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风险等级的变化并谨慎决策,以确保自身的投资决策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与自身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并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