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2020 年 5 月 25 日
公告日期:2020 年 5 月 20 日
目录
一、 重要声明与提示 ................................................... 3
二、 基金概览 ......................................................... 3
三、 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 4
四、 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场内前十名持有人 .......................... 6
五、 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 7
六、 基金合同摘要 .................................................... 12
七、 基金财务状况 .................................................... 12
八、 基金投资组合 .................................................... 13
九、 重大事件揭示 .................................................... 17
十、 基金管理人承诺 .................................................. 17
十一、 基金托管人承诺 .................................................. 17
十二、 基金上市推荐人意见 .............................................. 18
十三、 备查文件目录 .................................................... 18
附件:鹏华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 20
3
一、 重要声明与提示
鹏华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上市交易公
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
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规则》等规定编制,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保证本报告书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
何保证。
本公告书第七节“基金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凡本上市交易公告书未涉及的产品相关的其他内容,请仔细阅读 2020 年 3 月 18 日刊登
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披露媒介上的《鹏华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
二、 基金概览
1、 基金名称:鹏华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芯片
2、交易代码:159813
3、基金运作方式和基金类型: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
4、本基金的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5、基金份额总额:截至2020年5月18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59,741,718.00份
6、基金份额净值:截至2020年5月18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36元
7、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总额:559,741,718.00份
8、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9、上市交易日期:2020年5月25日
10、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基金托管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2、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3、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三、 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一) 本基金上市前基金募集情况
1、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2月12日证监许可 [2019] 2814号。
2、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4、发售日期:本基金自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4月10日进行发售。
5、发售价格:1.00 元人民币
6、发售期限:共12个工作日。
7、发售方式: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
8、发售机构:
(1)网下现金和网下股票发售直销机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将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
司办理,会员单位的具体名单如下:
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
券、长江证券、网信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
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
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华南)、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
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
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
源证券、联储证券、粤开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中泰证券、国
融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
券、天风证券、九州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西南证券、
长城国瑞、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
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金财富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
投、中信浙江、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如果会员单位有所增加、减少或更名,请以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
员资格的证券公司披露为准。
5
①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资格同时具备深交所会员单位资格的证券公司也可
代理场内的基金份额发售。
②尚未取得基金代销资格,但属于深交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代
理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的上市交易。
③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场内认购业务的城市(网点)的具体情况和联系方法,请参见各
销售机构公告或网站。
(3)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银河证券、中信证券、华鑫证券、华泰证券、长江证券、光大证券、中泰证券、国信证
券
(4)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无
9、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0、募集资金总额及入账情况
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559,701,000.00元人民币,按照每一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
1.00元计算,折合基金份额559,701,000.00份,有效认购户数为13,550户,利息结转份额
40,718.00份,总确认份额为559,741,718.00份。上述有效净认购资金及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
产生的利息已于2020年4月15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开立的
鹏华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
11、本基金募集备案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鹏华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募集结果符合备案条件,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20年4月17日获中
国证监会书面确认,本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
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12、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4月17日
13、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559,741,718.00份
(二)本基金上市交易的主要内容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416号
2、上市交易日期:2020年5月25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均可
参与基金交易。
4、基金简称:芯片
场内简称:芯片
5、交易代码:159813
6、本次上市交易份额:559,741,718.00份
7、基金资产净值的披露:每个工作日的次日公布鹏华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行情发布系统揭示。
8、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本基金上市交易后,所有的基金份额均可进行交易,不
存在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四、 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场内前十名持有人
(一)场内持有人户数
截至 2020 年 5 月 18 日,本基金场内份额持有人户数为 13,498 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 41,468.49 份。
(二)场内持有人结构
截至 2020 年 5 月 18 日,本基金场内份额持有人结构如下:
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场内基金份额为 22,025,601.00 份,占基金场内总份额的 3.93%;个人
投资者持有的场内基金份额为 537,716,117.00 份,占基金场内总份额的 96.07%。
(三)前十名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情况
截至 2020 年 5 月 18 日,前十名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情况如下表。
序号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基金场内总份
额的比例(%)
1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9,000,174.00 1.61%
2 解志强 5,699,443.00 1.02%
3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价值管理型金
融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5,000,097.00 0.89%
4 张梅 4,370,084.00 0.78%
5 张璐 3,500,204.00 0.63%
6 赵海勇 3,150,060.00 0.56%
7 陈君 3,006,058.00 0.54%
8 刘道成 2,500,276.00 0.45%
9 翁曜明 2,000,116.00 0.36%
10 李永志 2,000,038.00 0.36%
7
合计 40,226,550.00 7.19%
(四)截止到 2020 年 5 月 18 日,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为0份,占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0%。
其中,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为 0
份,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为 0 份。
注:以上信息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持有人信息编制。
五、 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一)基金管理人
1、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何如
3、总经理:邓召明
4、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
6、设立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31号
7、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文号:91440300708470788Q
8、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9、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10、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公司股东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
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成,三家
股东的出资比例分别为50%、49%、1%。
11、内部组织结构及职能:
权益投资一部
负责公司公募基金产品、社保和专户理财投资业务。
权益投资二部
负责公司公募基金产品和专户理财投资业务。
稳定收益投资部
负责公司新股基金产品等以绝对回报为目标的公募基金和专户产品。
量化及衍生品投资部
8
负责公司量化公募基金产品和量化专户理财投资业务。
固定收益总部
负责公司固定收益类产品的研究与投资。
研究部
负责行业及上市公司研究,在公司既定的投资理念和研究理念的基础上,以系统性的研
究方法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公司投资部门提供持续有效的支持工作。
集中交易室
负责及时、合规、准确地完成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下达的投资指令,防范交易风险,提供
投资建议和分析报告。
国际业务部
负责 QDII 基金海外投资研究和 QFII 业务开拓,研究分析相关国际业务产品。
投资银行部
负责公司新三板和股权投资基金等相关业务工作。
产品规划部
负责制定公司产品规划与发展策略,以及产品设计、产品管理和产品研究工作,完善公
司产品线,丰富公司产品储备。
监察稽核部
负责公司的法律合规、投资风控、绩效分析、风险/流程管理、稽核审计、以及信息披
露。
总裁办公室
负责公司财务管理、日常行政事务管理。
人力资源部
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登记结算部
负责安全高效地完成资产组合的估值,注册登记及资金清算业务,保障后台运作正常运
行。
信息技术部
负责公司信息技术系统开发、运行和维护,为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提供全面、及时、可
靠的信息技术支持。
市场发展部
负责基金销售组织和支持、渠道管理及客服管理工作。
营销策划部
负责公司品牌管理、媒体和广告管理、营销策划与销售支持等各项职能工作。
9
机构理财部
负责开展公募基金直销、专户理财、社保等各项机构业务的营销和服务工作。
电子商务部
负责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搭建、业务推广和公司网站、移动终端等平台的日常内容更
新和运营维护,以及外部互联网金融业务合作及第三方销售机构的渠道管理工作。
渠道业务部
负责券商渠道的管理和开拓工作。
客户关系管理中心
贯彻实施公司整体营销战略,建立和维护区域营销渠道,开展各项产品销售业务,完
成公司整体销售任务。
北京分公司
负责公司与北京地区各家银行、券商总部及国家相关部委的日常沟通、信息反馈工作;
贯彻实施公司整体营销战略,建立和维护北京及周边区域营销渠道,开展各项产品销售业务。
上海分公司
负责贯彻实施公司整体营销战略,建立和维护浙江、江西、江苏、山东、安徽、上海
及周边区域营销渠道,开展基金销售业务。
武汉分公司
负责贯彻实施公司整体营销战略,建立和维护湖北、湖南、河南、重庆等区域营销渠
道,开展基金销售业务。
广州分公司
负责贯彻实施公司整体营销战略,建立和维护广东区域(除深圳)、广西、贵州及云南
等区域营销渠道,开展基金销售业务。
北方营销中心
负责贯彻实施公司整体营销战略,建立和维护北京、河北、内蒙、天津、山西等区域
营销渠道,开展基金销售业务。
华南营销中心
负责贯彻实施公司整体营销战略,建立和维护深圳、四川、福建、西北及新疆等区域
营销渠道,开展基金销售业务。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12、人员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员工 444 人,其中,博士占比 4.8%,硕士占比 68.5%,
10
本科占比 24%,其他占比 2.7%。
13、信息披露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张戈 0755-82825720
14、本基金基金经理
罗捷先生,国籍中国,管理学硕士,8 年金融证券从业经验。历任联合证券研究员、万得
资讯产品经理、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产品经理;2013 年 8 月加盟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曾任监察稽核部高级金融工程师、量化及衍生品投资部资深量化研究员、投资
经理,现担任量化及衍生品投资部基金经理。2018 年 1 月起担任鹏华深证民营 ETF、鹏华深
证民营 ETF 联接基金经理。 2018 年 03 月担任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03
月至2019年05月担任鹏华量化策略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03月担任鹏华医药指数(LOF)
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08 月担任鹏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 11 月担任鹏
华传媒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20 年 03 月担任鹏华中证高股息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20 年 04 月担任鹏华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罗捷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二)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简称:申万宏源证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恒奥中心 B 座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成立日期:2015 年 01 月 16 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关于核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1165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4700000 万人民币
存续期间:无限期
联系人:刘尚文
联系电话:010-88085720
(2)主要人员情况
11
申万宏源证券基金托管业务由托管中心(一级部门)具体负责。基金托管业务团队由托
管中心下设估值核算部、资金监督部、运营支持部三个二级部门共同组成。申万宏源证券拥
有一支多元共融的基金托管专业人才队伍,共计 23 人,平均年龄在 35 岁以下,所有人员均
获得基金从业资格。相关从业人员均为业务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素质高的业务精英,其
中 80%以上是具有 5 年以上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员,核心业务岗位人员平均具备 7 年以上托管从
业经验。业务人员在长期的业务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业务处理经验,擅长处理各类个性化
需求和复杂业务;运营支持人员具备金融、会计、法律、信息技术等专业学历和工作背景,
可综合解决基金运营过程中的各类复合型问题。整个托管业务团队不仅在业务领域具有专业
业务水平,还具有横向综合的业务把控能力,能够从容应对托管业务中各类专业问题。
刘晔先生,申万宏源证券托管中心总经理:北京理工大学管理学硕士,自 2000 年 11 月
起供职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并入申万宏源证券),此后一直在证券公司负责运营
清算工作,2018 年 8 月起担任申万宏源证券托管中心总经理,负责基金托管业务。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申万宏源证券于 2019 年 7 月获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关于核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5 号),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
申万宏源证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相关规定,在健全的内控体系
下,依靠业务团队丰富的经验、规范的管理运作模式、先进安全的业务系统,切实履行基金
托管人职责,保障基金资产安全。
(三)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负责人:周明
联系人:丁志勇
电话:0755-25941405
传真:0755-25987133
(四)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12
负责人:俞卫锋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66
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潘晓怡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潘晓怡
六、 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见附件。
七、 基金财务状况
(一)基金募集期间费用
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资
产中支付。
(二)基金上市前重要财务事项
本基金发售后至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前无重要财务事项发生。
(三)基金资产负债表
本基金 2020 年 5 月 18 日资产负债表如下:
资 产 2020 年 5 月 18 日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20 年 5 月 18 日
余额 余额
资 产 : 负债:
银行存款 136,351,974.67 短期借款
结算备付金 802,662.39 交易性金融负债
存出保证金 衍生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 442,174,221.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其中:股票投资 442,174,221.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11,796,642.21
债券投资 应付赎回款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应付管理人报酬 140,622.69
基金投资 应付托管费 28,124.53
衍生金融资产 应付销售服务费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付交易费用 352,210.63
应收证券清算款 应付税费
应收利息 296,598.17 应付利息
应收股利 应付利润
应收申购款 其他负债 24,277.41
其他资产 98,600.48 负债合计 12,341,877.4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559,741,718.00
未分配利润 7,640,461.24
所有者权益合计 567,382,179.24
资产合计 579,724,056.71 负债与持有人权益总计: 579,724,056.71
八、 基金投资组合
截至 2020 年 5 月 18 日,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如下:
(一)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442,174,221.00 76.27
其中:股票 442,174,221.00 76.27
2 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37,154,637.06 23.66
6 其他各项资产 395,198.65 0.07
7 合计 579,724,056.71 100.00
(二)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B 采矿业
C 制造业 442,174,221.00 77.93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 建筑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H 住宿和餐饮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J 金融业
K 房地产业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 教育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 综合
合计 442,174,221.00 77.93
2、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无。
3、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三)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15
1、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3986 兆易创新 222,860.00 48,137,760.00 8.48
2 600703 三安光电 1,800,400.00 42,579,460.00 7.50
3 600745 闻泰科技 314,724.00 34,352,124.60 6.05
4 002371 北方华创 191,600.00 32,012,528.00 5.64
5 603160 汇顶科技 140,900.00 31,586,962.00 5.57
6 002129 中环股份 1,571,600.00 28,760,280.00 5.07
7 002185 华天科技 1,910,400.00 26,210,688.00 4.62
8 600584 长电科技 853,400.00 25,858,020.00 4.56
9 603501 韦尔股份 132,674.00 25,752,023.40 4.54
10 002049 紫光国微 352,200.00 24,125,700.00 4.25
2、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股票投资明细
无。
(四)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无。
(五)按公允价值占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无。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无。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无。
(八)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无。
(九)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无。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对冲系统性风险和某
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提高投资效率,
从而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实现投资目标。同时,本基金将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
降低申购赎回时现金资产对投资组合的影响及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从而达
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的。
16
(十)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
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兆易创新处罚:
2019 年 6 月 3 日,因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通过的相关公告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上海证券
交易所对公司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给予口头警示。
公司收到口头警示后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加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信息披露有关业务的深入学习,同时进一步增强内部规范管理,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
项。
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研究该公司,认为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
对公司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该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1 存出保证金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 应收股利
4 应收利息 296,598.17
17
5 应收申购款
6 其他应收款
7 待摊费用 98,600.48
8 其他
9 合计 395,198.65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无。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九、 重大事件揭示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至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前未发生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较大影响的重大
事件。
十、 基金管理人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就基金上市交易之后履行管理人职责做出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
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二)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等有关信息披露文件,披露所有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三)在知悉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大波动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
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十一、 基金托管人承诺
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上市交易后履行托管人职责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
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18
(二)根据《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基金资
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