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QDII)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二四年九月四日
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目 录
1、重要提示 ......................................................................................................... 2
2、基金概况 ......................................................................................................... 3
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6
4、财务报告 ......................................................................................................... 7
5、清算事项说明 ................................................................................................. 8
6、备查文件目录 ............................................................................................... 11
1、重要提示
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967号予以注册,于
2020年9月24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
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4年8月9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
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已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4
年8月16日,本基金管理人自2024年8月19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
金财产清算程序,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8月12日发布的《关于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根据基金管
理人于2024年8月14日发布的《关于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QDII)终止上市的公告》,本基金于2024年8月19日终止上市。
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2024年8月19日组成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
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简称 嘉实H股50ETF(QDII)
场内简称 H股ETF基金
基金主代码 159823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9月24日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4年8月16日)基金份额总额 29,363,219.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0年10月23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通过主要投资于标的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3%。
投资范围 本基金以标的ETF基金份额为主要投资对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其他资产。 境内市场投资工具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衍生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债券资产(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
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境外市场投资工具包括:标的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非成份股的港股。 其中在投资香港市场时,本基金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进行投资。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ETF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或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更换的其他指数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标的ETF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超过投资目标所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进一步扩大。在投资运作过程中,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合规、风险、效率、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采用一级市场申赎的方式或证券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进行标的ETF的买卖。本基金还将适度参与标的ETF基金份额交易和申购、赎回的组合套利,力争增强基金收益; 2、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将根据政策因素、宏观因素、估值因素、市场因素四方面指标,在本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范围内制
定并适时调整各市场股票的配置比例及投资策略; 3、债券投资策略; 4、衍生品投资策略;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6、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
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基金及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跟踪恒生中国企业指数,主要投资于标的ETF,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967号《关于准予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法律
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自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1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
于2020年9月24日正式生效,募集规模为296,363,219.00份基金份额。
自2020年9月24日至2024年8月16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
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4年8月9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
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已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4
年8月16日,本基金管理人自2024年8月19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
金财产清算程序,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8月12日发布的《关于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根据基金管
理人于2024年8月14日发布的《关于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QDII)终止上市的公告》,本基金于2024年8月19日终止上市。
4、财务报告
4.1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报告截止日: 2024年8月16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最后运作日 2024年8月16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668,124.77
结算备付金 1.5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9,814,157.67
其中:基金投资 19,814,157.67
资产合计 20,482,283.94
负债和净资产 最后运作日 2024年8月16日
负 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1,457.06
应付托管费 485.68
其他负债 76,447.77
负债合计 78,390.51
净资产:
实收基金 29,363,219.00
未分配利润 -8,959,325.57
净资产合计 20,403,893.43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0,482,283.94
注1:报告截止日2024年8月16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净值20,403,893.43元,基
金份额总额29,363,219.00份。
注2:本清算报表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估值
和会计核算方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以清算基础编
制。于2024年8月16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所有资产以可收回的金额与原账面价值孰低
计量,负债以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
相关数据列示。
5、清算事项说明
本基金的清算期间为自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4日止。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
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 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按照
《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应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
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清算期间的律师费
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5.2 资产处置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金额1.50元,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的结算备付金本金和应计利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每月初第6个工作日对
结算备付金进行调整, 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应计利息预
计于2024年9月21日收回。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活期存款利息为491.09元,预计于2024年9月21日收回。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基金投资。基金投资金额为19,814,157.67元人
民币,截止2024年8月21日已变现21,863,411.02元港币划入托管账户。
5.3 负债清偿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1,457.06元,该款项已于2024年8月19日支
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485.68元,该款项已于2024年8月19日支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76,447.77元,为审计费、预提信息披露费。其中,应
付2023年度审计费和预提清算审计费合计为55,000.00元,该款项将于清算结束后支付;
预提信息披露费为21,447.77元,该款项将于清算结束后支付。
5.4 清算期间的损益情况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4年8月16日基金净资产 20,403,893.43
加:清算期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4日)收入
1、存款利息收入(注1) 2,836.10
2、债券利息收入 -
3、投资收益(注2) 1,425,610.55
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211,299.32
5、汇兑损益 -60,263.80
减:清算期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4日)费用
1、交易费用(注3) 11,725.65
2、税金及附加 1,846.61
减:期间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1、基金赎回款 -
二、2024年9月4日(清算报告出具日)基金净资产 20,547,204.70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存款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下一自然
日(2024年8月17日)至2024年9月4日止银行存款利息。
注2:投资收益系最后运作日未变现基金等自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4日
止处置取得的投资收益。
注3:交易费用系最后运作日未变现基金等自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4日
止处置过程中发生的交易费用。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24年9月4日,本基金剩余财产
为20,547,204.70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
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
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律师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24年9月5日至清算款项支付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利息归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
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盘分配使用。基
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5.5 基金资产清算的告知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6、备查文件目录
6.1 备查文件目录
6.1.1 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清算审计报告
6.1.2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QDII)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00-8800
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二四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