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2021 年 4 月 14 日
公告日期:2021 年 4 月 9 日
目录
一、 重要声明与提示 ................................................... 1
二、 基金概览 ......................................................... 1
三、 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 2
四、 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场内前十名持有人 .......................... 3
五、 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 4
六、 基金合同摘要 ..................................................... 9
七、 基金财务状况 ..................................................... 9
八、 基金投资组合 .................................................... 10
九、 重大事件揭示 .................................................... 15
十、 基金管理人承诺 .................................................. 15
十一、 基金托管人承诺 .................................................. 16
十二、 基金上市推荐人意见 .............................................. 16
十三、 备查文件目录 .................................................... 16
附件:鹏华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 18
1
一、 重要声明与提示
鹏华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上
市交易公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规则》等规定编制,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保证本报告书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
何保证。
本公告书第七节“基金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凡本上市交易公告书未涉及的产品相关的其他内容,请仔细阅读 2021 年 3 月 19 日刊
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披露媒介上的《鹏华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 基金概览
1、 基金名称:鹏华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低碳ETF
2、交易代码:159885
3、基金运作方式和基金类型: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
4、本基金的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5、基金份额总额:截至2021年4月7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36,144,963.00份
6、基金份额净值:截至2021年4月7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2元
7、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总额:336,144,963.00份
8、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9、上市交易日期:2021年4月14日
10、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基金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3、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三、 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一) 本基金上市前基金募集情况
1、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3月5日证监
许可 [2021] 728号。
2、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4、发售日期:本基金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31日进行发售。
5、发售价格:1.00 元人民币
6、发售期限:共6个工作日。
7、发售方式: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两种方式。
8、发售机构:
(1)网下现金发售直销机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可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
公司办理,会员单位的具体名单如下:
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通证券、财信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
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财富、东方证
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
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融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
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
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
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九州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民生证券、南京证
券、平安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世纪
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网信证券、西部证券、西
南证券、长城国瑞、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
英大证券、甬兴证券、粤开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财富、中金公司、
中山证券、中泰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银证
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序不分先后)
①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可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上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业务。
②尚未取得基金代销资格,但属于深交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代
理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的上市交易。
③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场内认购业务的城市(网点)的具体情况和联系方法,请参见各
销售机构公告或网站。
3
9、验资机构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0、募集资金总额及入账情况
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336,125,000.00元人民币,按照每一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
1.00元计算,折合基金份额336,125,000.00份,有效认购户数为9,772户,利息结转份额
19,963.00份,总确认份额为336,144,963.00份。上述有效净认购资金及认购款项在募集期
间产生的利息已于2021年4月6日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鹏
华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
11、本基金募集备案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鹏华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募集结果符合备案条件,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21
年4月6日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本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
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12、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4月6日
13、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336,144,963.00份
(二)本基金上市交易的主要内容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365号
2、上市交易日期:2021年4月14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均
可参与基金交易。
4、基金简称:低碳ETF
场内简称:低碳ETF
5、交易代码:159885
6、本次上市交易份额:336,144,963.00份
7、基金资产净值的披露:每个工作日的次日公布鹏华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行情发布系统揭示。
8、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本基金上市交易后,所有的基金份额均可进行交易,
不存在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四、 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场内前十名持有人
(一)场内持有人户数
截至 2021 年 4 月 7 日,本基金场内份额持有人户数为 9,750 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
份额为 34,476.41 份。
4
(二)场内持有人结构
截至 2021 年 4 月 7 日,本基金场内份额持有人结构如下:
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场内基金份额为 50,101,649.00 份,占基金场内总份额的 14.90%;
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场内基金份额为 286,043,314.00 份,占基金场内总份额的 85.10%。
(三)前十名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情况
截至 2021 年 4 月 7 日,前十名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情况如下表。
序号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基金场内总份
额的比例(%)
1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30,001,749.00 8.93
2 宁波珑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001,530.00 4.17
3 叶岸 7,000,476.00 2.08
4 苗金红 6,000,408.00 1.79
5 魏建民 4,070,197.00 1.21
6 谭晓欢 3,410,364.00 1.01
7 李金凤 2,890,246.00 0.86
8 刘素贞 2,700,129.00 0.80
9 宋宇宁 2,070,120.00 0.62
10 邹芸秋 2,000,136.00 0.60
(四)截止到 2021 年 4 月 7 日,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为 0 份,占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
0.00%。其中,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
总量为 0 份,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为 0 份。
五、 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一)基金管理人
1、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何如
3、总经理:邓召明
4、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
5
6、设立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31号
7、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文号:91440300708470788Q
8、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9、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10、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公司股东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
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成,三家
股东的出资比例分别为50%、49%、1%。
11、内部组织结构及职能:
权益投资一部
负责公司公募基金产品、社保和专户理财投资业务。
权益投资二部
负责公司公募基金产品和专户理财投资业务。
稳定收益投资部
负责公司新股基金产品等以绝对回报为目标的公募基金和专户产品。
量化及衍生品投资部
负责公司量化公募基金产品和量化专户理财投资业务。
固定收益总部
负责公司固定收益类产品的研究与投资。
研究部
负责行业及上市公司研究,在公司既定的投资理念和研究理念的基础上,以系统性的研
究方法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公司投资部门提供持续有效的支持工作。
集中交易室
负责及时、合规、准确地完成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下达的投资指令,防范交易风险,提
供投资建议和分析报告。
国际业务部
负责 QDII 基金海外投资研究和 QFII 业务开拓,研究分析相关国际业务产品。
基础设施基金投资部
负责公司新三板和股权投资基金等相关业务工作。
资产配置与基金投资部
以资产配置为研究核心、基金优选为投资主线,通过基金中基金(FOF)的产品形式实
现基金持有者投资收益和风险的最优化。
产品规划部
负责制定公司产品规划与发展策略,以及产品设计、产品管理和产品研究工作,完善公
6
司产品线,丰富公司产品储备。
监察稽核部
负责公司的法律合规、投资风控、绩效分析、风险/流程管理、稽核审计、以及信息披
露。
综合管理部
负责公司财务管理、日常行政事务管理。
人力资源部
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登记结算部
负责安全高效地完成资产组合的估值,注册登记及资金清算业务,保障后台运作正常运
行。
信息技术部
负责公司信息技术系统开发、运行和维护,为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提供全面、及时、可
靠的信息技术支持。
市场发展部
负责基金销售组织和支持、渠道管理及客服管理工作。
营销策划部
负责公司品牌管理、媒体和广告管理、营销策划与销售支持等各项职能工作。
机构理财总部
负责开展公募基金直销、专户理财、社保等各项机构业务的营销和服务工作。
电子商务部
负责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搭建、业务推广和公司网站、移动终端等平台的日常内容更新
和运营维护,以及外部互联网金融业务合作及第三方销售机构的渠道管理工作。
渠道业务部
负责券商渠道的管理和开拓工作。
客户关系管理中心
贯彻实施公司整体营销战略,建立和维护区域营销渠道,开展各项产品销售业务,完成
公司整体销售任务。
北京分公司
负责公司与北京地区各家银行、券商总部及国家相关部委的日常沟通、信息反馈工作;
贯彻实施公司整体营销战略,建立和维护北京及周边区域营销渠道,开展各项产品销售业务。
上海分公司
负责贯彻实施公司整体营销战略,建立和维护浙江、江西、江苏、山东、安徽、上海及
周边区域营销渠道,开展基金销售业务。
7
武汉分公司
负责贯彻实施公司整体营销战略,建立和维护湖北、湖南、河南、重庆等区域营销渠道,
开展基金销售业务。
广州分公司
负责贯彻实施公司整体营销战略,建立和维护广东区域(除深圳)、广西、贵州及云南
等区域营销渠道,开展基金销售业务。
北方营销中心
负责贯彻实施公司整体营销战略,建立和维护北京、河北、内蒙、天津、山西等区域营
销渠道,开展基金销售业务。
华南营销中心
负责贯彻实施公司整体营销战略,建立和维护深圳、四川、福建、西北及新疆等区域营
销渠道,开展基金销售业务。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12、人员情况
截至 2021 年 03 月 31 日,公司共有员工 474 人,其中,博士占比 4.2%,硕士占比 70.5%,
本科占比 22.8%,其他占比 2.5%。
13、信息披露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张戈 0755-82825720
14、本基金基金经理
闫冬先生,国籍中国,理学硕士,11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招商期货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部投资经理;2018年5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量化及衍生品投资部基金经理。
2019年03月至2020年12月担任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03
月至2020年12月担任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03月至2020年12
月担任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04月至2020年12月担任鹏
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担任鹏华中证银
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担任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01月担任鹏华地产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01月担任鹏
华环保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01月担任鹏华资源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01月至2021年01月担
任鹏华信息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01月担任鹏华酒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01月至2021年01
月担任鹏华银行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02月担任光伏产业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02月担任化
工ETF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03月担任有色50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04月担任低碳ETF基金基
金经理,闫冬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8
(二)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陈雁
联系电话:025-83387218
成立时间:1991 年 4 月 9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1990]497 号文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907665 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关于核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
批复》(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007 号)
(2)主要人员情况
华泰证券资产托管部充分发挥作为新兴托管券商的证券市场专业化优势,搭建了由高素
质人才组成的专业化托管团队。现有员工具有多年金融从业经历,丰富的证券相关业务经验,
均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其中本科以上人员占比 100%,硕士研究生人员占比超过 90%,专业分
布合理,是一支诚实勤勉,开拓创新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团队。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华泰证券于2014年9月29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可为各类公
开募集资金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提供托管服务。华泰证券始终坚持稳健的经营理念,严格管
理、审慎经营、规范运作,注重风险管理,保持良好的资本结构,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基金托
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规范运作、严格管理,确保基金托
管业务的稳健运行。
华泰证券资产托管部拥有独立的安全监控设施,稳定、高效的托管业务系统,完善的业
务管理制度。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履行基金托管职责,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登记机构
9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负责人:周明
联系人:丁志勇
电话:0755-25941405
传真:0755-25987133
(四)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刘佳、吴卫英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 层
法定代表人:邹俊
办公室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 层
联系电话:(0755)2547 1000
传真:(0755)8266 8930
联系人:蔡正轩
经办会计师:奚霞、高朋
六、 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见附件。
七、 基金财务状况
(一)基金募集期间费用
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资
10
产中支付。
(二)基金上市前重要财务事项
本基金发售后至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前无重要财务事项发生。
(三)基金资产负债表
本基金 2021 年 4 月 7 日资产负债表如下:
资 产
2021 年 4 月 7 日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21 年 4 月 7 日
余额 余额
资 产 :
负债:
银行存款 336,125,000.00 短期借款 -
结算备付金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存出保证金 - 衍生金融负债 -
交易类金融资产 49,169,506.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其中:股票投资 49,169,506.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49,095,614.12
债券投资 - 应付赎回款 -
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
- 应付管理人报酬 4,604.93
基金投资 - 应付托管费 920.99
衍生金融资产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付交易费用 39,828.67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付税费 -
应收利息 50,214.26 应付利息 -
应收股利 - 应付利润 -
应收申购款 - 其他负债 300.00
其他资产 - 负债合计 49,141,268.7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36,144,963.00
未分配利润 58,488.55
所有者权益合计 336,203,451.55
资产合计: 385,344,720.26 负债与持有人权益总计: 385,344,720.26
八、 基金投资组合
本基金目前处于建仓期,在上市首日前,基金管理人将使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截至 2021 年 4 月 7 日,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如下: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资产类别 金额 (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1
1 权益投资 49,169,506.00 12.76
其中:股票 49,169,506.00 12.76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36,125,000.00 87.23
8 其他各项资产 50,214.26 0.01
9 合计 385,344,720.26 100.00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6,554,465.00 10.87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
8,475,720.00 2.52
E 建筑业 526,810.00 0.16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1,830,150.00 0.54
J 金融业 117,710.00 0.04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12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
1,664,651.00 0.50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49,169,506.00 14.62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无。
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300750 宁德时代 24,800.00 7,936,000.00 2.36
2
601012 隆基股份 66,400.00 5,917,568.00 1.76
3
600900 长江电力 229,000.00 4,838,770.00 1.44
4
600438 通威股份 68,000.00 2,244,000.00 0.67
5
300014 亿纬锂能 28,500.00 2,103,585.00 0.63
6
002460 赣锋锂业 19,200.00 1,892,160.00 0.56
7
600406 国电南瑞 58,100.00 1,830,150.00 0.54
8 300274 阳光电源 25,600.00 1,802,752.00 0.54
9
600703 三安光电 56,300.00 1,405,248.00 0.42
10 002129 中环股份 45,800.00 1,335,070.00 0.40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13
无。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无。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无。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无。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无。
(八)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无。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无。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对冲系统性风险和某
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提高投资效率,
从而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实现投资目标。同时,本基金将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
降低申购赎回时现金资产对投资组合的影响及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从而达
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的。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关于对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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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内容如下: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未对重大投资
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如未对收购阿根廷 Minera Exar 公司 37.5%股权事项进行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二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完整,2018 年定期报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中
相关人员签名缺失。你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十五条的
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吸取教训,加强对相关
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你公司于收到本决定书 30 日内
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收到上述警示函后,公司对此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证券部门对照警示函逐一落实整改,
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现将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部门立即补齐了收购阿根廷 Minera Exar 公司 37.5%股权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和 2018 年定期报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中相关人员的签名。
二、证券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的规定》、《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制度,要求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