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易方达创业板ETF
场内简称
创业板
基金主代码
159915
交易代码
159915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ET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9月20日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412,990,587.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1年12月9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即按照创业板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但是当指数编制方法变更、成份股发生变更、成份股权重由于自由流通量调整而发生变化、成份股派发现金股息、配股及增发、股票长期停牌、市场流动性不足等情况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尽量降低跟踪误差。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2%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2%以内。本基金可以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但必须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业绩比较基准
创业板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南
郭明
联系电话
020-85102688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service@efunds.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1 8088
95588
传真
020-85104666
010-6610579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efund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3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608,804,231.11
本期利润
-321,463,918.3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03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6.9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7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878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977,470,817.5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7514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已于2011年11月30 日进行了基金份额折算,折算比例为1.14558776。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3.13%
0.92%
3.08%
0.92%
0.05%
0.00%
过去三个月
-4.20%
0.94%
-4.68%
0.95%
0.48%
-0.01%
过去六个月
-6.90%
0.95%
-7.34%
0.95%
0.44%
0.00%
过去一年
-17.96%
1.03%
-18.39%
1.04%
0.43%
-0.01%
过去三年
27.50%
2.37%
29.43%
2.33%
-1.93%
0.04%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00.64%
2.11%
112.71%
2.12%
-12.07%
-0.01%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9月20日至2017年6月30日)
/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0.6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2.71%。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文批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易方达”)成立于2001年4月17日,旗下设有北京、广州、上海、成都、大连等分公司和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子公司。易方达秉承“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宗旨,坚持在“诚信规范”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运作和团队合作实现持续稳健增长”的经营理念,以严格的管理、规范的运作和良好的投资业绩,赢得市场认可。2004年10月,易方达取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5年8月,易方达获得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7年12月,易方达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2008年2月,易方达获得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2012年10月,易方达获得管理保险委托资产业务资格。2016年12月,易方达获得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机构资格。截至2017年6月30日,易方达的总资产管理规模达到11000亿元,其中公募基金管理规模4842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成曦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生物科技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并购重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05-07
-
9年
硕士研究生,曾任华泰联合证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室交易员、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指数基金运作专员、基金经理助理。
刘树荣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深证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并购重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生物科技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深证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2016-09-01
-
10年
本科学士,曾任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基金会计,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核算部基金核算专员、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运作支持专员。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16次,其中14次为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2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为创业板指,创业板指由深圳创业板规模大、流动性好、最具代表性的100只股票组成,以综合反映创业板最具影响力的一批龙头企业的整体状况,集中体现了业绩高成长,产业高创新的创业板块特征。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2017年上半年,经济方面:中国二季度GDP同比6.9%,持平一季度前值6.9%,高于预期。总体来看,上半年国民经济稳中向好,其中房地产开发增速放缓;零售增长加快,尤其是网上零售业务增速高企;进出口快速增长,外贸结构开始改善;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较为温和,并未出现明显的通货膨胀。
市场方面:2017年初在人民币短期快速贬值,金融去杠杆严格执行,及对经济增速低预期的情况下,A股出现了大幅急速调整行情,随后二季度投资者风险偏好降低,资金主要集中在大盘蓝筹和稳定成长的消费类股票上面,以上证50为代表的大盘价值指数和消费行业表现出色。创业板指作为深市创业板块的集中代表,2017上半年涨幅为-7.3%,大幅落后于大盘蓝筹的代表指数上证50,其同期涨幅为11.5%。
报告期内本基金为正常运作期,在操作中,我们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在指数权重调整和基金申赎变动时,应用指数复制和数量化技术降低冲击成本和减少跟踪误差。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751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9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7.34%。日跟踪偏离度的均值为0.01%,年化跟踪误差0.49%,在合同规定的目标控制范围之内。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宏观经济:2017年整体经济保持稳定,尤其是在供给侧改革之后,周期行业的收入和利润开始复苏,预计下半年在周期行业的支撑下:房地产保持稳定,出口进入复苏阶段,制造行业产能出清后的补库存阶段,整体经济还将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
证券市场:2017年上半年市场整体追求安全边际,价值蓝筹,消费蓝筹在资金的追捧下,估值已不再便宜。而成长股及中小创板块在经过2015、2016、2017上半年连续的调整之后,估值已经趋于合理,部分增长确定性高的成长股已经出现低估。预计,未来资金风格切换将给成长股带来表现机会,而创业板作为高成长股票的突出代表,将尤其受益于成长股的风口。
行业走势:创业板指数行业分布主要集中在新兴产业,虽然指数成分股市值普遍偏小,但是业绩成长性高、股价弹性大。在经过连续2年的深度调整后,其估值水平已经处于合理区间,鉴于当前中国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作为新兴行业集中的创业板指数应该享受一定的成长溢价,长期投资价值依然明显。
作为被动投资的基金,本基金将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以严格控制基金相对目标指数的跟踪偏离为投资目标,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致力于为投资者提供分享中国经济增长红利的优质指数产品。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常务副总裁担任估值委员会主席,主动权益板块、固定收益板块、投资风险管理部、监察部和核算部指定人员担任委员。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72,946,647.20
72,466,430.65
结算备付金
1,320,857.39
1,279,270.77
存出保证金
114,038.70
166,611.12
交易性金融资产
5,822,317,266.27
5,148,331,660.08
其中:股票投资
5,822,317,266.27
5,148,331,660.08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52,681,298.39
应收利息
31,504.00
18,034.37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5,996,730,313.56
5,274,943,305.3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3,205,931.08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477,955.00
2,315,226.84
应付托管费
495,591.02
463,045.3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502,291.09
787,148.94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577,727.80
5,147,547.33
负债合计
19,259,495.99
8,712,968.4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979,241,642.94
2,443,678,305.97
未分配利润
2,998,229,174.63
2,822,552,030.93
所有者权益合计
5,977,470,817.57
5,266,230,336.9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996,730,313.56
5,274,943,305.38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7514元,基金份额总额3,412,990,587.00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一、收入
-302,004,072.74
-521,287,992.60
1.利息收入
424,918.12
780,161.5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24,918.12
779,391.99
债券利息收入
-
769.5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89,730,334.42
-668,086,622.7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24,597,180.72
-683,336,424.14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532,965.6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34,866,846.30
14,716,835.81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87,340,312.79
139,984,683.44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38,969.23
6,033,785.16
减:二、费用
19,459,845.58
21,265,186.91
1.管理人报酬
13,867,587.06
13,168,164.71
2.托管费
2,773,517.44
2,633,632.90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752,954.70
4,437,519.50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1,065,786.38
1,025,869.8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21,463,918.32
-542,553,179.51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21,463,918.32
-542,553,179.51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443,678,305.97
2,822,552,030.93
5,266,230,336.9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21,463,918.32
-321,463,918.3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535,563,336.97
497,141,062.02
1,032,704,398.9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409,905,332.81
5,553,632,482.17
10,963,537,814.98
2.基金赎回款
-4,874,341,995.84
-5,056,491,420.15
-9,930,833,415.9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979,241,642.94
2,998,229,174.63
5,977,470,817.57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417,139,678.78
2,714,069,785.77
4,131,209,464.5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542,553,179.51
-542,553,179.5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775,139,919.89
997,970,088.04
1,773,110,007.9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5,758,464,569.79
34,249,646,274.16
60,008,110,843.95
2.基金赎回款
-24,983,324,649.90
-33,251,676,186.12
-58,235,000,836.0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192,279,598.67
3,169,486,694.30
5,361,766,292.97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刘晓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优造,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荣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40号《关于核准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9月2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61,684,80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56,15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与创业板指数进行对比,根据《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确定2011年11月30日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日。当日创业板指数收盘值为838.108点,本基金资产净值为539,288,328.86元,折算前基金份额总额为561,684,800份,折算前基金份额净值为0.9601元。根据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基金份额折算比例为1.14558776,折算后基金份额总额为643,454,936份,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为0.8381元。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根据上述折算比例,对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的基金份额进行了折算,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1年12月1日进行了变更登记。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